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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亲热(第1页)

原是花椒一家刚刚进门,许氏已是反应过来,顺手就招呼了门前玩耍的邻居家的小子去前头方家门房报的信。

而方良正好交了差事略有空闲,看着日上三竿了,原说好容易回来一趟,同人下馆子去的。一听门子传话说妹子妹夫来了,哪还顾得上吃酒的,忙告饶回来了,倒是又欠下了一场东道。

俞阿婆家世代在方家做事,老头子生前更已是做到了一等的大管事儿了,只可惜过世的太早。幸而两个儿子都还算出息,长子现如今管着府里的田庄,不消说,自是一等一的肥差。而次子阖家跟着府里的二老爷在京城任上当差,虽说又是大半年未曾见过了,小的那个孙子更是自打出生就未见过,可到底熬了这么些年,主子跟前也站住了脚了。

看着长子这么快就赶了回来,俞阿婆满意的看了长媳一眼。

罗氏虽是义女,却也是她和老头子情愿认下的。又这么些年过去了,这两个孩子又都是孝顺的,一年三节的从不含糊,对待兄嫂也是尊敬有加。他们老两口只有两个儿子没有闺女,老头子过世时的八音锣鼓都是他们两口子一力承担的。披麻戴孝的,比旁人家的亲闺女亲姑爷也不差。

虽说他们家不差这个钱,可人心都是肉长的。三个孙辈俱是乖巧懂事又得她的心,却也处出了真感情来了。这么些年,她可从来没有把他们看外过。

而儿媳妇能给姑爷姑娘脸面,就是给她这个当婆婆的脸面,自是欢喜的。

又赶忙朝秦连豹解释道:“大水刚退你大哥就去了庄子上了,却是昨儿夜里刚刚到家的。”

说着话儿方良已是大步走了进来,秦连豹和罗氏忙带着儿女起身迎上前去见礼,花椒也从阿婆怀里溜了下来。

亲戚之间经月不见,自是好一阵的寒暄契阔。

虽说一年到头的相处的机会屈指可数,可茴香和六哥显然都是非常喜欢这个大舅的。而方良看到外甥外甥女儿也显得尤为高兴,一个一个看过来,又小心翼翼地抱起最小的花椒,笑着问她:“椒椒可还认得我?”语气却是有些忐忑的,又朝秦连豹罗氏笑道:“这可又有小半年未见了吧!”

还是五月节的时候匆匆见了一面,那时候花椒说话都说不囫囵,却是担心花椒认生的。

花椒自然不会认生,她也是很喜欢这个看见他们眼里就是笑意的大舅的,连连点头,脆生生地喊着“大舅”,又点着小脑袋上的小丫角道:“大舅还送我果子头花。”

这是说的五月节过来拜节的时候,方良不知打哪寻来了两贯儿备极奇巧的豆娘,分送给了姊妹俩。不过茴香的是排草的蝎子,唯恐花椒年纪太小害怕这些个,送她的却是茧绒的葫芦瓜果。个个只有花椒的大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却色色逼真颜色鲜亮,非常的精致可爱。

花椒从未见过这样精巧的工艺品,喜欢的不得了,都舍不得戴在头上。拿回去后香叶看见了也羡慕的不得了,花椒就指着豆娘求着罗氏拆了一半下来,重新穿做两贯,与香叶一人一贯,可把她欢喜坏了,就连睡觉都要紧紧捏在手里。那样大热的天,却是没几天的工夫就酸了。

方良听着自是高兴得不得了,大笑起来,颠着花椒:“怎的这样好的记性!”

花椒拉着方良的大手,不禁咯咯直笑,俞阿婆看着更是欢喜,不住地道:“你们看看,你们看看,虽是小孩子家家的,可谁对她好,她再知道不过了。”

一屋子人正亲亲热热的说这话,已有伙计送了席面过来。

八冷碟八热碗,菜色精致碟碗更是时新的花色。

不得不说,品升馆的猪八碗确实一绝。

冷碟子还则罢了,八样热菜,清炖狮子头、冰糖蹄膀、梅菜扣肉、夹沙肉、酱烧排骨、爆炒腰花、溜肝尖,甚至还有一大碗清炖黄雀卷儿。

是拿莲溪周遭特有的这种被当地人称作黄雀儿的鸟儿连骨带肉一齐剁了,和上瘦斩肉,拌上佐料,再拿豆腐皮细细包上,隔水清蒸出来的。

若是搁在往年那还罢了,莲溪的滩涂里多的就是黄雀,家里的叔伯还都是牵雀捏雀的好手,每到秋冬撑着小船儿出门一趟,就能从芦苇荡里牵上捏上七八十来连黄雀拿回家。只这会子莲溪里寸草不生的,竟能寻到这黄雀来,却是着实不易的,饶是花椒都吃得满嘴流油。

俞阿婆照顾着花椒吃喝,看她吃的这样香甜,越看越喜欢,还要给她夹菜,哄着她:“我们椒椒太瘦了,要多吃肉多长肉才好。”

花椒早就不用人喂饭了,一壁自己拿着小勺子一口饭一口菜的把自个儿喂了个肚儿圆,一壁连连点头。

她也觉着自己现如今确实太瘦了,这可不比前世,什么弱质纤纤弱不胜衣那都是虚的,a4纸、iphone6腿、一元银币手更没甚用,不当吃也不当穿。毕竟这样的世道,没有一副健康健壮的身体,如何能熬得过这天灾人祸的,反正花椒是深有体会的。

甚至于她还想着,等翻了年是不是也跟着哥哥们同祖父学上一招半式的。不求飞檐走壁,只要能强身健体,多活上两年就成。

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等那伙计带了点心来收碟子,许氏又端了肥而不腻香而不浊翡翠烧卖、个大肚圆皮薄馅鲜的汤面饺、甜甜软软韧劲儿十足的金刚脐、还有一大海碗鲜亮诱人酥烂软粘的桂花糖芋艿。

给花椒舀了一小碗糖芋艿,还特地多舀了几朵桂花飘在碗里,看着那浓香赤酱色的汤汁,饶是花椒已是吃的动弹不得了,还是决定歇口气再吃。

而那边厢长辈们已是离座步至堂屋,开始吃茶了。

方良与秦连豹并肩而行,说着话儿就问起了六哥的学业来了。

他念书不多,唯一的儿子也不是读书的种子,倒是非常羡慕秦家大大小小俱都识文断字的。

ps:小时候吃过黄雀卷,真正人间美味,连骨头都能嚼着吃了,非常非常香。不过现在黄雀已经快绝迹了,饭店里的黄雀都是麻雀鹌鹑冒充的,个个硬邦邦的骨头叉在那里,还卖那么贵~不过,我说这话不会挨骂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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