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本来就已经是日暮西斜。
走了半个小时,这会儿天都要黑了。
“你还不回家吗?”
突然我静静说了一句。
我似乎是恢复了一点能量,扭过头看着林清雅笑了一下。
很感谢她,当然尘世也值得感谢。
“啊什么回家?”
“哦,对,我还要回家,行吧!祥恒,那我走了。”
林清雅似乎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急匆匆的跟我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她叫我祥恒。
她很少叫我的全名。
看得出来,她刚刚心里应该也不是滋味吧。
但我只是淡淡的笑了一下。
也许这一会儿主动发起进攻。
是完全可以拿下林清雅的。
但是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我并不是真心的喜欢她。
一切的所作所为。
都只是为了钱。
可又不能说我完全对她没有感情。
人本来就是一种日久生情的动物。
一见钟情那是始于颜值。
我陪她走过了三年。
三年来,买过早餐,送过奶茶,陪她逛街。
记得她的胃痛,知道她的经期。
其实好像,我比她的父亲更加了解她。
甚至严格说起来,我真的是她男朋友。
除了,最后一步没有做过之外。
也就是说,除了一些较为亲密的事情没有做过。
其他的,我都做过。
也许比起情绪服务者这个名词来说,舔狗更加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