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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1页)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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