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躺着温暖尸体的血泊中,只有一个全身被鲜血染红的少年还站在那里,据说那是被灭门者仅剩的后代。
“带着对妖族的恐惧活下去吧,永远记住人类的卑微。”
犬妖没有要那少年的性命,留下这句话后走了。
董大福永远记得,满脸是血的少年那呆滞惊恐的表情。
这么多年过去,他对妖族的恐惧依然无法完全消除。
董大福不敢直视狐小妖明亮的眼睛,再次面对妖族让他想起了那天的恐惧,他惊惶地说:
“啊,妖族,原来是狐妖大人!既然是狐妖大人要去双驼岭,小人自当相告。不过这件事小人也只是听客人聊起,并不知道具体位置。要知道具体位置,得去问最早发现那红色珠子的人,小人这就去将他叫来。”
居然能单靠耳朵分辨出猫妖、狐妖、狗妖,高手呀,易小天心中暗自佩服。
狐小妖道:“不用了,你直接告诉我地方,我自己过去就好。”
董大福颤颤巍巍地道:“您真的要自己去?啊……是。最早发现红色珠子的,是罗氏兄弟和陈麻子。罗氏兄弟一死一残,恐怕不愿提起此事,不如就去找陈麻子吧。狐妖大人您出门左拐一直走,东边门前有棵老槐树的就是陈麻子家了。”
狐小妖拿出一锭金子扔给董大福,笑着说:“酒菜还不错,也谢谢你提供消息。不祥之珠,双驼岭之谜,这可真是件好玩的事。我倒真想快点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狐小妖不知道,这家福来酒肆因为得到她的肯定,后来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美食圣地。
骑上风速鹿,狐小妖重新戴上兜帽,然后和易小天飘然而去。
看着狐小妖离去的背影,董大福一下子感觉周围空气轻松了许多。他捏了捏手中的金锭,这顿饭只要两千钱,这却是枚值一万钱的金锭。本来他是绝对不敢收妖族饭钱的,但是他同样也不敢拒绝。
“也或者只是饭菜合了她口味吧。”他这样自我解释。
不过更让董大福奇怪的,是那个跟在狐妖身边的短发青年。这个奇异服饰的青年怎么会和狐妖走在一起,刚才内心全被对妖族的恐惧之心占据无暇多想,这时越想越怪。
随着狐小妖的离开,刚才摄于妖族威严,安静下来的福来酒肆周遭也再度热闹起来。
“居然是妖族,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是呀是呀,那股强大的气场实在太可怕了。”
“难怪她能抓到风速鹿,毕竟是妖族。”
刚才狐小妖的发言,让小镇居民们充分领会了狐妖大人的威风霸气。
“我早就知道狐妖大人是为了那个奇怪的红珠子来的,有妖族来帮我们取走那不祥之珠,可真是我们福来镇的福气。”一个文青样的书生说。
“说不定今天福来镇的福气是真的来了呀。”一个老头望天而叹。
“你们难道忘了十几年前被犬妖灭门的惨案?”旁边人群中一个高挑的瘦子提醒众人。
“不过,这个狐妖大人似乎有些不一样。”一个挎着菜篮的妇人说。
“你们不觉得那个狐妖旁边的短发青年人很奇怪么,奇装异服的,鼻梁上还戴着一个奇怪的黑框框。竟然有人会跟在妖族身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胖子说。
“哪有什么奇怪的,肯定是被狐妖抓到的奴隶吧。”高挑瘦子说。
“嗯嗯,肯定是的,也不知道是该可怜他还是该羡慕。”胖子点头说。
想到那短发青年是个奴隶,在场男性都感到心中舒坦了许多。
“那位狐妖大人可真漂亮呀,我忽然想追上去,吼一嗓子;‘放开那个奴隶,冲我来!’”文青样的书生一副恨不得立刻追上去的样子。
“你还是省省吧,听说妖族索取能力很强的,你小子没几天就被榨干。你们没看到那个奴隶瘦的像什么似的。”一旁的胖子取笑。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可惜他们骑得是风速鹿。”文弱书生犹自叹息。
听着众人的议论,只有董大福心中自问:“那个青年真的只是狐妖的一个奴隶么?恐怕不见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