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来得匆忙转到衣服也没收拾,被d市突如其来的暴雨淋了个落汤鸡。
雨滴噼里啪啦打在地上,沈言抱着自己躲在花店门口,甩甩脑袋抬头看了看天空,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一大股花香直冲肺腑,在潮湿的空气中弥散开来。
他托着腮,盯着一旁被雨水打湿显得有些妖艳的蓝玫瑰。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出游”,之前沈言所有的旅游行程都有闻修然陪着,他就像个跟屁虫在闻修然规划的行程图上爬来爬去,最后在一众保镖和保姆的陪伴下坐直升飞机再回S市。
沈言本来就不是很爱在外面玩耍的性格,所有不挣钱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没有吸引力,几次出去旅游也是躺在床上睡大觉,闻修然也很喜欢他在屋里待着。
慢慢地,沈言的生活区域就是S市那一片小小的地方。
现在的沈言一人跑到了距离s市八千多公里的d市,他突然找到小时候在孤儿院周围到处探险的感觉。
很舒服,也很自由。
身后响起开门声,个头不低小花店老板从屋里出来,打量着沈言的脸,用带着口音有些蹩脚的话问:“你……是A国来的吗?”
沈言同样端详了一下对方的脸,有些迟疑地点点头。
“啊!这真的太好了!我也是A国人,没想到会遇到老乡。来来来!快进来躲雨吧。”老板喜笑颜开,打开门热情招呼:“不要感冒了,这边雨季很长的。”
老板是个十分健谈的中年beta,十几年前来到E国做外贸,后来钱挣得差不多,就自己开了个花店。
“当时也是赶上风口了,一年挣个百八十万了。现在社会环境不好,干什么都不景气。”老板倒了杯热茶,摇摇头:“我就打算赚点小钱,这样慢慢养老。”
曾经一天日入百万,现在兜里揣着三千万的沈言看着茶杯氤氲出的热气,默默地点点头,表示同意。
“你一个人来的吗?我看你好像是刚来的。”
沈言说话留三分,又开始胡诌自己身世:“我和家里闹矛盾了,拿了点钱来找朋友玩两天,待会儿朋友就来接我。”
“这就可以,有个人照应。不然人生地不熟多麻烦。我刚来的时候,没一个认识的人,自己摸爬滚打,可别提多麻烦了。”
“现在过得好就行,看您状态也不错,应该家庭也很温馨。”
沈言笑容满面地张开嘴,笑容却越来越僵硬,最后一个字有些不情愿地吐出来。
几年前,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那时的他和闻修然是热恋期,吃个芒果都要对方切块,出去画画都是闻修然扛板子,桌子上的饭菜也全是自己喜欢吃的。就这样稀里糊涂胖了十几斤。
去医院体检时,他看着单子如被雷击,医生却笑眯眯地说:“你体重达标,没有超重,看你气色不错,能吃能喝,家里人肯定对你很好吧?”
沈言忘记当时自己回复了什么,闻修然当时好像在傻笑。
“我是独身主义,没有家庭,自己逍遥自在四十多年咯。”
沈言回过神,嘴角一勾,面上的微笑有些公式化:“只要有实力,结不结婚过的都会很好。老板知道哪里的租房比较便宜吗?我想找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玩几天。”
d市是E国的边陲小镇,人烟稀少,教育和医疗并不发达。当地居民多数是土著,alpha大多就赶牛放马,或者在附近的镇上找个工作,omega也就在家相夫教子。
总体来说是个城市化不太严重、大家都很佛系的地方。
按照沈言原本的性格,他应该会选择去E国首都或者是一线繁华城市卷生卷死,接着大展宏图。但他被闻修然吓怕了,加上自己已经有了基本的生活费,就忍痛拒绝了美院的录取,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到处是牛粪的地方躲着。
其实沈言也想过,是不是被闻修然养得有些犯懒,才想着躺平混日子。但倘若自己从小就有三千万,或许也不会这么努力挣钱了,只要不大手大脚,三千万足够过得很好。
想到这三千万的由来,沈言有些心虚地喝了口茶。
“这个地方就很好看啊,每年都有游客来。夏季刚过,漫山遍野都是绿的,雨后还可以采蘑菇,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之前我还看到过黑背白肚的小松鼠。”
老板的话有些停不住,跟个销售一样介绍当地特色:“你看看那一窝小狗,就是我捡来的,每年都有牧民迁徙,留下一堆狗狗猫猫。我们这吃的东西也不错,本地产的肉和牛奶特别多,山上也有很多天然野菜,当地孩子都可健壮了。不过这边就是交通不发达,最近的集市也有百八十公里。要是没车,就得提前联系镇上的大巴,但人不够司机就不会发车。”
“我建议你不如直接买个房,这边房租可贵,但是房价便宜。我这个带院子和门面也才三十多,如果旅游赶上旺季,一晚就三千块钱,可贵咯。”
沈言不住地点点头,盘算着在哪里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养几只小羊小马什么的,自己还没有养过这些东西。
在这待个两三年,等闻修然不惦记自己了。他就去申请本国的硕士,再找个omega结婚,要个孩子。
可能因为在孤儿院长大,沈言觉得自己骨子里面还是有些恋家,他想要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自己出去挣钱养家,回家有老婆孩子热炕头。
反正不要有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就好。
老板的花店生意一般,也就勉强够个水电和鲜花损耗。他遇到的多是C国和D国的旅客,和沈言不知疲倦地聊了半晌。后来看天色已晚,沈言所谓的“朋友”还没有来,便很大方地邀请沈言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