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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最好的爱情就是一起走到最后(第1页)

上周六晚上,酒馆里来了一位久违的熟人,我的大学同学,黄婷婷。

大学毕业之后,她销声匿迹,与班级里的人再无来往。

很多年没见,她变化很大,小S般的齐耳短发,一袭黑色的收腰包臀连衣裙,搭配棕色的皮质腰带,赤足穿Ferragamo的细高跟,一双大长腿格外引人注目。

她的身上透出一股历经世事的性感成熟,与大学时候真的很不一样。

黄婷婷慢慢悠悠地踱到吧台前,顾盼流连。

我露出欢迎的笑容,“专门来找我的?”

她欠身坐上高脚凳,将BV手包放在一旁,嘴角同样也逸出一丝微笑,眼神里透出些琢磨不清的味道,“要不然呢?我听说你这间酒馆里有很多故事。我就住附近。”

她身上的香水味很好闻,有清爽的橘子香气。

我瞥了一眼她的左手,没有戒指,却又留意到,她的右手臂内侧有一道英文字符的文身:“Destinytakesahand”。

黄婷婷若有似无地瞥了我一眼,又讳莫如深地笑了笑,“我的大班长,你不请我喝一杯吗?”

我被她看穿心思,略显尴尬地说:“你这酒量,一杯怎么够?”

她要了一杯长岛冰茶,浅浅地饮了一口,“看到你和余蕙的那篇故事了。”

我沉吟半晌,呵呵一笑说:“最后我们还是没在一起。”

她笑,“有些事,做起来简单,说出来却很难。以前你说的。”

我摊了摊手,接口道:“没想到你还记得。那……你现在还好吗?”可是,问出来的瞬间,我却又后悔了。

她神色略显黯淡,眼神也瞟到自己的左手,点燃一支烟,吐出一缕青烟,淡淡地说:“终于还是分开了。”

我望着她略显忧郁的脸庞,缭绕的烟雾里,她的眼神依旧清澈,然而细纹却已经爬上她的眼角。是啊,这一晃,竟然已经有8年了。

关于黄婷婷的故事,应该要从秦歌开始说起。

大学的时候,我寝室里除了陈大翔和沈树,那就是秦歌了。

秦歌是个闷骚男。他多才多艺,会弹吉他,会拉二胡,还很喜欢舞文弄墨,他说自己是×大的最后一位诗人。

诗人性格散漫,吊儿郎当,总是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

之前从没谈过恋爱,所以刚进大学就立下豪言壮语,号称要轰轰烈烈地搞一回对象,成就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

爱,就要爱得惊天动地。恨,也要恨得荡气回肠。

然并卵,尽管前三年他一心一意地想找个女友,奈何却始终是个单身。

到了大四,他说自己得了焦虑症,急切以及迫切地想要谈恋爱。

那会儿,大家都差不多定了工作方向,但是,因为即将来临的别离,都分外珍惜眼下的群居生活,所以,基本上住在寝室里。

当哥几个晚上纷纷出去幽会的时候,秦歌独自一人孤零零地留在寝室里,甚是凄凉。

待得我们回来,秦歌用哀怨的小眼神注视着我们,“我好妒忌你们。”

陈大翔面带愠色地说:“秦歌,又动过我电脑了吧,旁边纸巾盒里少了三分之一,拜托能不能别在我电脑前做这种龌龊的事?”

秦歌装傻,他一边照镜子,一边悉心地梳理他挺括的三七开,那模样真是风情万种。

他喃喃自语:“像我这种人畜无害的标准好男人,竟然单身,×大的姑娘们也太矜持了吧。”

陈大翔嘲讽道:“是啊,你帅起来连我们都害怕,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半夜爬上你的床。”

陈大翔的女朋友是苏筱,沈树的女朋友是小曼。她们俩是同一个寝室的,就在我们楼上,平时常到我们这来打牌,而一起来的,还有刘彦。

刘彦和秦歌原本就是一所高中的,所以很快,她和我们混得特别熟。她是个标准的女汉子,身高一七〇,五官轮廓分明,梳干净利落的大光明马尾辫,酷爱打篮球,偶像是艾弗森。平时总是NIKE的T恤配上乔丹的篮球鞋,英姿飒爽,风风火火,啤酒喝起来都是连瓶吹的,甚对我们男生胃口。

刘彦平时把秦歌虐惯了,关系好起来勾肩搭背,脾气火起来则又是划头塔又是拧耳朵。秦歌倒是毫不在意,相当淡定地说:“我高中就被她欺负了三年,进了大学早就做好了继续被虐的准备,哪天不虐我,反倒不习惯了。”

刘彦得意地说:“这倒不假,在高中的时候,咱俩就经常篮球斗牛,他一直被我蹂躏。”

在我们看来,这是一对欢喜冤家。在大一的时候,他们俩组团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秦歌弹吉他,刘彦弹钢琴,合奏了一曲陶喆的《寂寞的季节》,一时间风靡全校。照现在来说,就是最佳C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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