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看着洋洋得意的朱棣,不禁无奈地叹了口气。
老四还是这副小孩子脾气。
他在姜晨这里吃了不小的亏,看样子非要找回来不可。
对于老四的这种小心思,朱标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他是大哥,如果不是必要,他不会插手这些事。
朱棣看着姜晨,不禁趾高气扬。
他刚刚说是运气好是假的。
实际上他昨夜在山上找了一晚上,就差把整座山掀翻了。
临近清晨时这才好不容易找找的。
姜晨瞥了一眼,十分嫌弃。
没阉割过的猪肉十分腥臊,难吃得很。
他摆了摆手,否决了刚刚朱棣说的话:“算了吧,这玩意肉骚,不好吃,倒不如养着当个宠物。”
他又道:“表哥,你待会把它的两颗獠牙拔了吧,免得折腾人,我先去做饭了。”
说完,姜晨便回到柴房做饭去了,只留下气得面红耳赤的朱棣留在原地。
旁边的朱标瞄了眼争强好胜的四弟,笑着叹息一声。
你说你闲着没事在他面前嘚瑟啥呀?
小小弟又看不懂你到底什么意思。
朱棣今早所做都是向姜晨炫耀。
看我牛逼不!?
看我厉害不!?
一头四五十斤的野猪哎!我亲手抓到的!
他是皇子,自小便学习礼数,即便想炫耀,那也不会直接暴露出来。
那样的话就太没品位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朱棣觉得那样太俗了。
所以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方法。
打只小野猪,让姜晨无意间发现自己高超的武艺岂不美哉?
朱棣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看到姜晨面露惊讶,钦佩万分,满眼崇拜的表情了。
但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姜晨啥眼神都没有,甚至满不在乎地说这玩意肉不好吃,只配做宠物。
这一句话嘲讽之性顿时拉满!
朱棣气得面红耳赤,胸膛剧烈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