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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陈婆的拳头(第1页)

“你,你让我想想好吗?”

王怡蕾慌乱地找着借口:“我现在脑子很乱,你,你得让我好好考虑一下。”

钱广生加重了手腕上的力气,把王怡蕾搂得更紧。对方没有直接把自己推开,那就说明手上这张化验单的威力比预想中要大得多。钱广生觉得很是兴奋,这种机会非常难得,他连一丝一毫也不想浪费。于是,凑近神情痛苦的王怡蕾,得意地低声说道:“外面人多,还是去你的车里谈吧!哈哈哈哈!”

……

在这个黑暗的夜里,被烦躁所困扰的人,并不只有一个。

厨房的面积很小,灶台与各种杂物之间,勉强可以转得过身。陈婆已经脱去了白大褂,系着一块蓝布碎花围裙,操着菜刀,在砧板上默默切着肉。

晚上下班时间才买回来的肉,已经不怎么新鲜。在灯光下,部分猪肉已经失去了鲜红,颜色微微有些变淡。边缘切角的部分已经干燥,很硬,有些扎手的触感。

大块的肉总是不容易下口。陈婆一边切着,一边从砧板上拿起切小的肉块,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连她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喜欢上了生肉这种东西?

确切的时间,应该是几天前吧!自从儿子死了以后,陈婆就再也没有看日历的习惯,家里也没有这种东西。贴在客厅墙上那张边角泛黄的挂历,还是十多年前的旧物件。

口腔里感觉不到血腥味,反倒有种说不出的鲜甜。陈婆一直觉得自己的牙齿不好,可是粗糙坚硬的猪肉纤维却很容易嚼烂。年轻的时候,陈婆曾经吃过一次半生不熟的炖肉。粗硬的肉丝很塞牙,嚼起来也很费力气。可是现在,炖烂的熟肉陈婆只觉得吃起来像是浆糊,非常恶心,还是新鲜的生肉更具诱惑力。

三公斤猪肉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陈婆感觉还是很饿。她叹了口气,目光落到了摆在砧板旁边的那两只生猪蹄上。

已经刮过毛,白白净净的。如果不是前段那两个分叉的蹄子,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刚出生婴儿的胳膊。

陈婆拿起一只猪蹄,慢慢啃着。

猪蹄的味道显然没有猪肉那么好。可是没办法,对于陈婆这种月收入只有两千块钱的人来说,三十多块一公斤的猪肉价格真的很贵。尽管已经选在晚上人最少的收摊时间去买,价格也比白天便宜很多,仍然还是觉得承受不起。

前天,陈婆吃掉了四公斤猪肉。

昨天,买了足足五公斤。

今天的数量少了一些,肉只有三公斤多一点儿,另外还有两个猪蹄。

不是陈婆不想多买,而是肉摊上已经没有货了。晚市就是这样,东西比白天少。虽然价格便宜,数量就不可能很多。

墙角的垃圾桶里,全是剥开的糖纸。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张下面,隐约露出几个倒空的白糖袋子。

前几天,陈婆还喜欢吃糖。

现在,她只想要吃肉。

“笃,笃,笃!”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陈婆把刚啃了一半的猪蹄塞进碗柜,用抹布擦了擦嘴,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走了出去。

打开房门,满口酒气的何大山从外面撞了进来。

他身上的保安制服纽扣松开,露出斜扎着的皮带。浓密的汗毛从背心中间“U”形空白里钻了出来。手里握着半瓶喝剩下的白酒,脚步有些发虚,眼睛肿胀,嘴里大口喘着粗气,迎面而来就是一股浓烈的馊臭。

看着话也不说就直接躺在沙发上的何大山,陈婆皱起眉头,却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关上房门。

“我,我就知道你在家。”

何大山躺在沙发上扯着嗓子高声乱喊:“去……给我,给我弄点儿下酒菜。我,我还没喝够。”

陈婆脸上的愠色更深了。

她是个喜欢安静的女人,也喜欢干净。

没错,自己是跟何大山搞到了一起。可那种事情最多只是苟合,或者应该说是寂寞男女之间相互需要的一种给予,与谈情说爱无关。毕竟,到了自己这个年龄,爱情这种东西就是个笑话。即便是与何大山之间真的有可能走到一起,最多也就是两个老人相互拉扯着,平平安安过完余生。

一直以来,何大山给她的印象不错。魁梧、老实、厚道,说话办事也能看出是一个很有魄力,不会偷懒的男人。否则的话,陈婆也不会心甘情愿跟这种人睡在一张床上。

虽然以前就见过他喝酒,可是今天还是头一次看到他喝醉。

想想自己早早过世的丈夫,陈婆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朝着厨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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