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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斗淳家门上贴的「已外出」字条
警察没有就此放弃,在蹲守近两个小时后,听到屋内隐约传出流水的声音。
最终,警方将藏匿在家中的赵斗淳带走,并当场在其家中的壁橱里搜出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物鞋袜。
说到这儿,似乎凶手伏法已成定局。
实则不然,赵斗淳拒不认罪!装作一脸无辜。
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抓我?真的很荒唐!」
面对警方的审问,赵斗淳完全否认自己性侵过娜英,他甚至发毒誓说,如果是自己做的就立刻自杀。
下面让我们看几段当时的审问记录:
「第一轮审问(2008年12月13日)
警方:孩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从9人中指认了你
赵斗淳:非常荒唐
警方:嫌疑人,你真的觉得非常荒唐吗
赵斗淳:对,我真的觉得非常荒唐」
审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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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原文
「第二次审问(2008年12月14日)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难道你不认为这是本案凶手的直接证据吗?
赵斗淳:我要求请律师参与调查,再接受审问。我怎么知道指纹不是造假的呢?」
审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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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原文
「第三次审问(2008年12月17日)
当警方出示指纹比对结果,并指出在他衣服、鞋袜上查到染有被害人血液时。
赵斗淳: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了!」
审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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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问原文
也就是从此时起,赵斗淳开始改口辩称自己喝了很多酒,处于醉酒状态,对当天发生的一切完全没有印象。
究竟是什么令赵斗淳的口供和态度发生了变化呢?
这就要提到,在韩国的现行法律中认为:醉酒所造成辨别能力的丧失,和精神疾病相同。
而赵斗淳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犯罪。
根据警方的档案资料显示,在此之前,赵斗淳已经有过多达17次的犯罪前科!
其中就包括了性侵,甚至是伤害致死的案件,这些案件我们稍后再讲,这里继续说赵斗淳是如何与警方周旋的。
与警方打过多次交道的赵斗淳深谙法律,他正是要利用这个法律上的漏洞来帮助自己脱罪。
在对警方的供述中,他称自己:「先是在案发前一天的中午12点喝了一瓶洋酒。
接着又在下午7点之后的30分钟内喝掉了一瓶半的烧酒。
之后又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洋酒,并在一家KTV里一直喝到晚上11点。」
赵斗淳提供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