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这次杀妻害女的犯罪中,性质就已经完全变了。
他们能残忍地肢解尸体、能对3岁的孩子下手,还能在作案现场安安稳稳地睡一夜……
这两个人已经从一对不被看好的情侣,变成了变态杀人狂。
不仅如此,他们能冷静地商量如何善后,足以看出,在多次犯罪之后,两个人已经锻炼出了非常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查能力。
另一边,在二人逃离的当晚,熊启义一家的尸体被人发现。
南昌警方火速展开调查,很快就查到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陈佳」。
经调查得知,真正的陈佳一直在深圳生活,曾经丢失过身份证。
而在身份证丢失不久,与她一同坐台的另一名女子就从夜总会离职了。
警方在这名离职女子租住的房屋里,发现了九江的罐头,还从邻里处得知她操着江西口音。
几经比对之后,警方确认,这名女子就是劳荣枝。
随后,警方又根据开房记录,确定了同行男子就是法子英。
1996年8月18日,南昌公安发布了附有照片的通缉令,正式通缉法子英、劳荣枝两人。
那此时,这对恶魔夫妇在哪里呢?
法子英在九江市浔阳区的家庭住址区域,后被拆迁
为了躲避通缉,劳荣枝、法子英曾辗转多地,先后到过温州、台州、南京、广州、澳门、北京、杭州、合肥等地。
在这期间,二人还曾经短暂地回到过老家九江,将获得的赃物藏在了法子英姐姐和母亲的住处。
可能是因为回到了家乡,见到了家人,法子英心中突然生出了一些愧疚。
这份心情,他不敢与其他人说,只能对劳荣枝讲。
「我有点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杀人呀,3岁的小孩子,真是作孽……」
然而,对于这份愧悔,劳荣枝给出的回答竟然是一连串的嘲讽。
「我看你是怕了吧?嘁……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正是因为爱人的这句嘲讽,法子英在图财害命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干脆利落
1997年10月,劳荣枝与法子英逃亡到了温州。
由于二人已经被警方通缉,为了不暴露身份,二人分别住在了两个招待所中。
劳荣枝重操旧业,到当地的某KTV坐台。
这一回,她盯上的目标不是哪位客人,而是身为同事的另一位坐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