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痕,你知道么,我总觉得,有了孩子,咱们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家。”她轻声地说。
苏锦痕明白她的感受,点头道:“嗯,我也这样觉得。”
他又对着她的肚子说话,跟那两个丁点儿大的孩子聊天,说是要加深感情。
兰沁觉得,他好像智商突然下降了很多的样子,一不小心就说出了口。
可是苏锦痕听完之后,丝毫不生气,反而笑着说:“这样也好啊,老话说一孕傻三年,现在我替你傻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好吧,你赢了。”兰沁无言以对。
后面的日子,苏锦痕简直把兰沁当成国宝来对待,什么活儿都不让她看,甚至连倒水这种事情都不让她自己做了。无论她需要什么,只要开口说一句,他立刻屁颠儿屁颠儿地送到她手边上,生怕她累着。
兰沁终于受不了了,小声地抗议:“锦痕,医生都说了,我得适当运动,才能有利于生产,你这样什么事情都不让我做,到时候我难产了可怎么办?”
苏锦痕当即脸色一变:“呸呸呸,胡说什么!你绝对顺产,不会有事情的,不许乱说!”
他紧张得要死,非得让兰沁也呸三声,才算是完。
不过打那儿以后,苏锦痕倒是同意让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了,也会每天陪着她出门散步。
桃源市是个小城市,生活节奏比江城要慢许多,苏锦痕因此多了许多陪她的时间。
“现在虽说赚得比以前少,但是空闲时间比以前多多了……小兰,我真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苏锦痕由衷地感叹。
兰沁点头:“嗯,我也这么觉得。以前总是忙忙碌碌的,压力好大,都没什么时间享受生活,反倒是现在这样,我觉得挺好的。”
“那我们就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吧。”苏锦痕笑眯眯地说。
“当然了,我现在可舍不得离开这里了。”兰沁很喜欢现在这种平淡温馨的生活,很想一辈子都这样。
她肚子里的宝宝现在非常听话,一点儿都不闹腾,让她每天都能吃好睡好,人不但没有憔悴,反而比从前更加容光焕发。也许是怀孕后雌激素增多的关系,她现在的皮肤比从前更加光滑,甚至还有一种宛如珍珠般的光泽,正是应了古人那句“肤光胜雪”的形容。
每天傍晚她和苏锦痕在小区里遛弯的时候,总会遇到其他同样出来散步的准爸妈。他们都非常羡慕兰沁的体质,表示自己的孩子要是也能这么听话,可就好了。
每当这个时候,兰沁和苏锦痕都会觉得非常骄傲,比听到任何夸奖都要高兴。
“咱们的宝宝可真乖,出生以后也一定非常听话。”苏锦痕说。
兰沁猛点头,表示非常同意。
“嗯嗯,我也这么觉得!”
苏锦痕越来越喜欢摸兰沁的脸,那种细嫩柔滑的触感,几乎让他爱不释手。
有的时候,兰沁会娇嗔地说上一句:“要是我生完了以后,皮肤恢复原样,你是不是就没有这么爱我了呀?”
“怎么会呢,小傻瓜,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苏锦痕这辈子最爱的女人。”苏锦痕毫不吝惜自己的情话,生怕兰沁感受不到他的爱意。
人们都说孕中多思,许多孕妇都会在怀孕的过程中,疑神疑鬼,患得患失。但是兰沁完全不会如此,因为苏锦痕给她的爱意足够多,可以让她有足够的安全感。
又过了一个月,兰沁第一次感受到胎动。
这还是她平生头一回,拥有那种奇妙的感觉。上一次怀孕的时候,她还没到这个阶段,孩子就已经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