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三个人,五台无人机,一台指挥无人机和一台电磁干扰型无人机。
不行,甩不掉他们,大概只需要五分钟左右对方就能追上来。
无人机的攻击,我不可能能够躲开。
也就是说,五分钟后我就会死??!!!
这样的想法刚一出现,就几乎占据了他的大脑。
不行,我还不能死!
有什么办法!!!有什么办法?
我手头上只有一把情报人员的基础手枪,怎么和那些全副武装的人员战斗。
幕然,他的眼睛移动到了自己手上的手提箱上。
他一咬牙,把手放到了手提箱的指纹锁上---作为押运人员,他的掌纹和瞳膜是打开手提箱的钥匙。
ps:今天4更,等我。不咕咕。
第十章库兰的猛犬
此身处于战场之上,杀戮敌人,狂如猛犬。
痛饮美酒,怀拥美人。
作为英雄,理所应当享受众人的欢呼。
鲜花与飨宴,更是唾手可得。
英雄便是比普通人更强,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能够获得更多的赞美,能够完成常人不可能完成之事。
在他眼前,恍惚间一名天蓝色头发的俊美男子,手持荆棘的长枪,随意靠坐在一棵树下。
“你使用我的力量,就要立下geasa(怪忌与誓约)。”
“此乃祝福,亦然是诅咒。”
天蓝色马尾的男子笑的的很是灿烂,如同太阳的光辉一般吸引着人的目光。
容妙俊美,但是却又着一股野蛮而桀骜不驯的气息。
如果我是女子的,恐怕会爱上他。
林德·格里芬恍惚间如此想到。
“第一条geiss:终身不食用狗肉,不靠近火堆,而同时你不会被火焰和猛犬所伤。”
“第二条geiss:不能拒绝比自己身份低贱者送上的食物,而同时你不再需要睡眠。”
“第三条geiss:不能拒绝吟游诗人的要求。”
“呵呵,当然,这个世界,吟游诗人已经不再存在,那些唱歌跳舞的人怎么能承担吟游诗人的名称,第三条geiss对你应该无效。”
林德·格里芬凭借直觉,单膝跪地,向眼前的[光之子]献上自己的敬意。
“我将接受这些geasa,直到我的死亡。”
他高声应承。
“好,那么我的爱枪你就拿去吧。记住,随心所欲的生活,热爱自己的祖国。最后,不要放过那些恶毒的女子,这比其它的都重要,哈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