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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军统之王2(第1页)

唐生明比唐生智小16岁,是标准地主家的狗少爷,从小就顽劣不堪,胸无一点点大志,只追求吃喝玩乐,让大哥唐生智非常头疼,想给弟弟找一个好老师,这一点大家应该都可以理解,毕竟大家都坚信“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到底好老师在哪儿呢?唐生智到处打听,几乎所有人都告诉他,湖南一师附小有个老师很厉害,博学多才,写文章贼厉害,主编过一个叫“湘江评论”的报纸,名气很大。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就肯定没错了,唐生智亲自把小弟唐生明送到了明师那里,说了很多好话,希望在老师多费点心,将这个顽劣的小弟点砖成玉,老师也笑呵呵的收下了这个学生。

很快老师发现,这个娃儿的确不好教,学习哪样都不行,调皮捣蛋样样精通,的确让人伤脑筋,不过老师也不是凡人,拥有超强的耐心和绝顶的智慧,和唐生明同吃同住一年多的时间,下定决心将他教育成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事实证明,即使世界上最顶尖的老师,也有教不好的学生,唐生明的顽劣是与生俱来的,对学习天生不开窍,他就好像一块石头一样,即使再有耐心的母鸡,也无法将他孵化成小鸡,在老师如此的言传身教下,他的学习和习惯依然没有太大的改进。

学习很重要,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最珍贵和最重要的东西是品德,如果一个人天生就是个坏逼,那么他的学习越好,对社会的破坏性就越大,反之,如果一个人品德很好,学习差点是没太大关系的,一个德行好的人,大家都愿意和他打交道,愿意提携他,自然不会混的太差。

唐生明学习成绩稀烂,但是偏偏他的品德很不错,家里有钱,但是他从不仗势欺人,喜欢调皮捣蛋,但是从来不做过分的事,这样的一个人,只能让人感慨他的命好,却不会厌恶他。

老师上知天文,下至地理,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口才出众,让小小年纪的唐生明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知道自己成为不了这样的人,但是并不影响他对老师疯狂的崇拜,他听不懂老师说的共产主义是啥东西,只是觉得,老师这么牛掰的人,说的一定错不了。

长兄如父,对这个亲弟弟,唐生智可是竭尽全力培养,1926年4月,唐生明被哥哥送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

陈更是黄埔三杰之一,当时担任军校步兵科连长,唐生明就被安排在陈更手下,张治中特意叮嘱陈更,这位爷是唐生智的弟弟,我把他交给你了,一定要保证他的安全,其他啥都好说。

富二代碰见了鬼主意一茬一茬往外冒的陈更,立马就佩服得五体投地,年轻,都很冲动,斩鸡头烧黄纸,从此结拜成兄弟。

唐生明和韦小宝很像,性格活泼,出手大方,几乎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

有一段时间,为了拉拢唐生智,光头经常请自己的学生唐生明吃饭,唐生明讲哥们义气,有改善伙食的机会,每次都要喊上大哥陈更,光头本来就很欣赏陈更,一直都想拉拢陈更,喜闻乐见,每次都乐呵呵的和两个学生一起吃饭,以此作为增进感情的手段。

时间一晃到了1927年,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在4。12这一天,曾经亲密无间的黄埔同学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富家子弟杜聿明害怕家当被共产,选择了三民主义,光头的救命恩人陈更选择了共产主义,从此以后,一个食堂吃饭的兄弟们只能战场再见。

公子哥唐生明搞不懂这些主义,但觉得做人必须讲义气,1927年9月,教导员领导秋收起义,人倒是不少,但是缺少枪支弹药,想到了这个学生,唐生明二话不说,从军火库中拿了三百多支枪和近万发子弹,率领一个连亲自押运,从汉口坐火车赶到湖南浏阳文家市,给秋收起义提供了强大的火力支撑。

1927年年底,唐生智被桂系李宗仁阴了一把,军队被桂系收编,跑路到日本躲起来了,1929年爆发蒋桂战争,唐生明靠着以前的哥们关系,顺利策反哥哥唐生智以前的老部下,差点活捉老白,为顺利瓦解桂系立下汗马功劳,让光头非常欣赏,1931年,年仅25岁的唐生明就被授予中将军衔。

这个授衔让黄埔老大哥们羡慕无比,在这一年,混的最好的黄埔一期老大哥“天子门生”胡棕南,也才刚刚被授予中将军衔,一个是靠玩命博前程的奋斗比,一个是家庭背景过硬的富二代,本来就没有可比性,如果硬要比的话,只能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端正心态才最重要。

作为一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人,家有巨资,身居高位,长的还英俊不凡,任何工作都不要想束缚他,享受生活才是正道,唐生明经常流连于花街柳巷,勾搭各种名媛少妇,成为上海滩交际场有名的花花大少。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电影明星徐来,顿时惊呆了,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徐来是有老公的,名字叫黎锦晖,1919年,教导员回到湖南,在一师附小担任国文老师兼学校主事,很多人说主事是校长,这个是不对的,主事相当于是教务主任,当时的校长是黎锦晖。

黎锦晖出身书香门第,古文根基深厚,和教导员很有共同语言,两人关系非常好,很快小屁孩唐生明就被送到教导员身边,校长黎锦晖经常笑眯眯的看着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孩,万万没有想到,十几年后,这个小屁孩会和自己抢老婆。

黎锦晖对革命没兴趣,他的兴趣在流行音乐,专长于刻画男女之情,后来教导员搞革命去了,黎锦晖则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混,创作了一大堆相关歌曲,比如“妹妹我爱你”“神仙妹妹”“明月之夜”,看名字就知道是靡靡之音,但老百姓喜欢听啊,他写的每首歌都会爆红,歌星们争相演唱,被称为民国流行音乐之父。

女人对于搞艺术的男人都是没有免疫力的,黎锦晖有个女儿叫黎明晖,靠着父亲写的歌曲,成为当红歌星,她有一个好闺蜜,叫徐莱,小姑娘看到黎锦晖满眼睛都是星星,崇拜的简直不行了,黎明晖干脆就做起了媒人,让自己的老爹和闺蜜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看来娱乐的确是一个圈,非常混非常乱,不管是100年前还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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