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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阁楼血手(第2页)

老太婆还说,她的孙子晚上睡不着觉,他说镜子里有惨白的手在晃动。

我再次靠近阁楼的房门时,一只血手从门缝中伸了出来。

我几乎快要窒息,猛冲下了阁楼,重重地跌倒在楼梯下面,顾不得疼痛,爬起来跑出外婆家的院子。

接下来的两天,我发高烧卧床不起。在梦里,他又听见了声音从幽深的隧道里传来,一直传到我身后,我想要往前走却走不动,想转身却无法动弹,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像玻璃窗里找不到出口的苍蝇乱撞。

我挣扎着醒来,看到母亲正焦虑地给我擦着汗水。

后来,我上小学时常常在路上遇到一个疯子。那个长发飘逸的疯子脸上脏兮兮的,站在很远的地方对我呐喊,手舞足蹈,好像喝醉酒的大侠。

疯子每次看到我就憨笑,但自尊心让我装出不认识他的样子,他看到我不理他,便靠在教室外面呜呜地哭。

校长叫来几个老师,将疯人摁在地上,绑起来送到外婆家,关到阁楼上。

小学还没毕业,疯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一直认为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但解脱过程太残忍。

以前跟着别人去录像厅抱着学习和批判的态度看《满清十大酷刑》,想不到现实中还有更加触目惊心的侮辱,人对人的凌辱,易子而食,是这世界最丑恶的行径。

没疯之前,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姑娘也喜欢他。他们相识在一个秋风飒爽的清晨,在镇上唯一的书店里。

他们在一起读《苦恋》,里面写到迁徙的大雁在天空排成“人”字,他们想“人”就该写在天上而不是被踩在地上。

女孩的母亲开始坚持不答应他们在一起,但女孩比安娜·卡列宁娜还要倔强,为了爱情奋不顾身,把剪刀架在脖子上,如果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就自刎。

那一年,为了理想,他说他必须去北京跟志同道合的同学朋友会合,使命在召唤。

姑娘说等他。

回家后,他再也不是原来的他。他的脑袋受到重创,疯了。

没有人知道他在北京发生了什么,即使知道,也只能窃窃私语,恐惧笼罩在每个人头顶上。

闭嘴不谈,成为了明哲保身的教条。

女孩的父母更有理由了——你难道想跟一个疯子结婚耽误自己一辈子吗?

女孩被锁在屋里哭了几天,最后被逼嫁给了一个包工头儿。

结婚那天,疯子出现在了迎亲队伍前面,人们想上去拉开他,他突然倒地,口吐白沫。

外公、外婆和父母赶到那里时,疯人已经结束了嚎叫,扭曲着的身体都冰冷了。

他喝了农药,走得很痛苦,指甲全部被抓破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额头上撞了几个大洞,鲜血长流。

爱情、理想、生命,顷刻间都化为乌有。

后来,没有人再提到他。清明节上坟时,我们才会想起,田野的杂草丛那里有一关坟,埋葬着我的舅舅。

那时我还小,不懂利害关系,每次给舅舅上坟扫墓都会哭得很厉害,嚷着要外公外婆还我的舅舅。

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一直存在偏见,好像是是家人让舅舅变疯了,然后从我手里夺走了他。

长大了,明白了真相。

真相不一定比谎言更能让人舒坦,真相往往比谎言更加残酷无情,更加鲜血横流,不能让人直视。有时生活在谎言里也算一种幸福。

如今,只有一张黑白照片还能让我想到我的舅舅,那是他站在外婆家的橘子树上照的,深秋的阳光铺在他脸上,他眯着眼睛,微笑着,很自信,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们是纯正的“**”一代,如此坦诚而赤裸裸地将理想和诉求暴露在国家机器面前,这样的勇气何尝不是现代人缺少的“摩罗精神”。

于越说:“他们不理智、幼稚,纯傻逼。”

我说:“每一代人都有傻逼,正是有这些傻逼,让这个世界变得才不那么糟糕。他们只是太急于改变,有太偏激,但请不要侮辱了他们那股纯白的精神。”

然后,我对他伸出了中指。

他以相同的姿势回敬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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