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里有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样原罪,偷窃。其他的原罪都跟偷窃相关。如果你杀了一个人,等于偷走了一条生命,偷走了妻子拥有丈夫的权利和孩子拥有父亲的权利;如果你说了谎,就是偷走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力。
但偷心不同于其他,难就难在要被偷对象心甘情愿被偷。想要偷一个心有所属的人的心,无异于牵着牛爬皂角树,根本搞不了。
但袁正想挑战一下,他总喜欢搞搞不了的事。
在我的建议下,袁正跟几个玩音乐的狐朋狗友组了一个乐队。
他从小玩音乐,常炫耀:“哥走实力派路线。”
他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儿实力,自己编曲、作词,整出了十多首歌,没事躲在家里干嚎。他从来没想到用音乐这东西来泡妞,经我一点拨,肠子悔青了,摇头感叹:“我怎么以前没想到呢?”
我们在音乐上的欣赏水平基本一致,看到韩国和国产货,敬而远之,奚落几句。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叫迈克尔?杰克逊,那个把手放在裤裆就能让无数歌迷昏死的神人。
我欣赏杰克逊歌中的人道、正义和根植于他灵魂深处的纯洁和力量。
袁正扯得比较远,说自己的童年跟杰克逊很像,都被困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牢笼里。
那正是五、六岁的孩子们童心大发的时候,当别的孩子都在荡秋千、捉迷藏、玩水枪时,杰克逊却不得不把羡慕的眼光从那群嬉笑的孩子身上移开,回到手中枯燥的乐谱上来。他的童年毫无色彩,他热爱音乐。
但是,音乐成为了他童年的一切,占据了他私人的世界,天性的冲动遭到压抑,致使他心理得上了不治之症——喜欢孩子,愿童年长驻。
著名黑人歌手里克·詹姆斯说:“他是一个有钱又有名的黑人,他们想不出什么更好法子来整倒他了!如果你有钱有名又是黑人,你就准备倒霉吧!”做孩子,难免要被伤害。
袁正说,当他被父亲锁在屋里被保姆紧盯时,体会到了跟杰克逊一样的孤独和无望,他说他没有自由,没有活力,要是那会儿早点接触音乐,现在就是中国的杰克逊了。我踹了他一脚,他哇哇直叫。
我问他,杰克逊如果不幸逝世了怎么办?他说他会自杀殉情。那时,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乐队终于成形了,购买器材全是袁正自掏腰包,也只能由他掏钱。第一次在学校歌舞房试演要我去做艺术指导,我推辞说身上连半粒音乐细胞都没有,只会听音乐,对乐理知识一窍不通,他妈的一纯乐痴。
袁正坚持我去,要我当乐队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见过没扛过枪的傻逼带兵打仗吗?还精神领袖,神经病领袖吧。
他说,今天就见到了啊,指着我说:“你!”
无奈之下我只好跟了过去。
玩音乐的人跟搞文字的比起来更加粗狂感性,体现在外表上便是邋遢不堪、不修边幅。
乐队总共五个人,一眼望去,袁正被承托成了一白马王子。其它几个不是打着舌钉留着长发走朋克风,就是胖得像日本相扑运动员。
我小声地对他说:“你真心一心机婊,找一堆绿叶来衬托你这朵红花。”
袁正神秘兮兮地说:“可别小看了这帮兔崽子儿,个个都是练家子的主儿,待会儿让你见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乐队里有一个尖孙,足够了。”
“什么叫尖孙?”我不解。
“我就是啊!”袁正指着自己的胸脯,始终没告诉我什么叫“尖孙”。后来才知道这是北京的土话,意指帅哥、美男。如果当时知道这词的意思,我会忍不住再踹他几脚。
他们演奏的第一首歌把老子吓傻了——《两只老虎》。袁正说这首歌看似韵律简单歌词幼稚,其实最讲配合,五个人只要一人跟不上节奏,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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