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最强壮的虫子在吃掉了无数个同胞之后吸收了大量的阴气,使得它身体逐渐变大之后连体色也跟着变成了红色。
“这是什么玩意,真恶心!”汪达坤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捂住口鼻。那玩意的恶臭味简直比发酵了好几天的粪便还要刺鼻。
黎阿花却是一副兴奋异样的样子,盯着蛆王道:“成了!我的蛆王成了!我的孩子我的宝贝……”
哇——
汪达坤胃里一阵翻腾,吐在当场。缓了好一会,他狠狠瞪了一眼黎阿花:“奶奶的,真是变态。”
楚天一步步走近网下的女人,说道:“这条虫的身体里流着那个被你害死的清洁女工的血,我相信,如果她在天有灵,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啪!
话音刚落,楚天闪电般的出手,三两下将蛆王送进了黎阿花的嘴里。
这个比泥鳅还滑的女人怔了半晌,才猛然意识到她吃了自己的“孩子”。下一秒,她就“哇哇”的大吐出来。
“哟,你自己的孩子你也嫌弃?别吐啊,不是挺美味的么。”汪达坤幸灾乐祸。
蛆王的身体极为柔软,一旦进到人的胃里会很快被胃酸腐蚀,本能的驱使之下,它在进入食道开始便奋力的膨胀自己的身体,卡在食道。
接着,它才开始一点一点的像啃噬自己的兄弟一样啃噬着人的身体,由内而外,让人痛不欲生。
此时黎阿花痛苦万分,表情狰狞,可是她突然笑了起来:“楚天,就算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的双手上已经沾了这屋子里的蛊毒,还有你刚才捏着蛆王的身体,一样沾了致命的毒素——我的目的达到了!”
“是吗?”楚天不以为然,慢慢的摘掉手上的人皮手套扔在她面前:“你的毒,我一样都不会带走。”
“你……”黎阿花痛苦而绝望的瞪着眼睛:“楚天,你比我狡猾十倍!”
楚天冷哼一声,说道:“我还有一件秘密没告诉你,光叔请别人来杀我的时候,可是给了一个亿的酬劳,你怎么说也是蛊王的接班人,却只给你一千万——你亏大啦!”
“……”黎阿花吃惊的瞪着楚天,用最后一丝力气又看了看自己新买来的LV包包和那些漂亮衣服,死不瞑目。
湖城北,镜湖。
抗战时期倭国曾经在这里建过一个秘密军事基地,占地不大,但是却像蚁巢似的七拐八拐,一点不比迷宫差。具体是用什么办法,如何建造起来的这座湖下建筑,没人知道。就算有知道的人,这个时候也早就归西了。
倭国脑瓜聪明得很,既然是军事重地,一定是超A级防御,事到如今这里成为猛虎组织的老巢,采用更现代化的手段进行改造之后,简直就是武装到了牙齿。
可惜,这一切在超级佣兵楚天的面前,就不值一提了。
当天晚上楚天独自一人潜进基地,在里面大大方方的逛了一圈。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别看基地不大分功却很明确,一路下来,楚天看到休息区、餐饮区以及训练区。
方圆不足两百米的格斗场,几十个壮汉猛女两两对打,赤手空拳或用冷兵器,嘶喊狂吼声声震耳。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胜利建立在队友的尸体之上,现场血腥一片。
靶场上,数不清的变态高手个个冷血面无表情,像被电脑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般,从拔枪到收枪快如闪电,弹无虚发,目标粉身碎骨连渣滓都找不出来一点。
绕过了二十几个壮汉,又神不知鬼不觉的躲过十二个狙击高手的瞄准镜,仅仅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楚天就来到了光叔的书房。
书房里当然不全是书,有红酒,有奶酪,有雪茄,还有一张可休息的沙发床,在这里工作上一天简直与享受没区别。
楚天暗暗留心观察书房里的布置,以他超级佣兵的眼力都没能在这里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可见光叔心思缜密程度绝对超乎想象。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意外在沙发床后面发现了一只黑色的丝袜。
“这是郑风情的。”救罗正那天郑风情穿的正是这双,上面还沾着血渍,楚天记得很清楚。
“神手、郑风情,还有光叔,都是猛虎组织的人。”楚天自语,嘴角挂着冷笑,慢慢走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法国红酒。
酒香四溢,醇厚浓洌。
楚天坐在沙发床上盯着墙壁上的猛虎水墨画,一口一口品着来自法国庄园的顶级红酒。
范光伟回到书房时里面空无一人,可是那个放在酒柜上的水晶高脚杯却像一个写着“我来过”的招牌似的夺目。
“光叔,有什么问题?”郑风情从外面进来,立刻就发现了他的目光有些不对劲。
“来人。”范光伟没搭理她,大声冲着外面喊了一声:“什么人来过?”
“报告,没人来过。”守卫腰板一挺,话音还没落就被范光伟一个巴掌给抽得原地转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