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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不得翻唱(第1页)

黎小田听完这两首歌感慨道:“这两首歌在我听过的所有粤语歌里可以排进前5,甚至就可以排在第一第二。未来几十年都是经典。无论词曲都好,季生大才,真是佩服。”。

作为香江z好的音乐创作人之一的黎主持人这些话倒真是发自内心的。40多年后这两首歌仍然是永远的经典。

黎小田又说:“版权不可转让我理解,但为什么授权须要书面的呢?”。对于凤凰唱片的第1个特点,他倒是不置可否。

“我们唱片公司发行的所有磁带上都会有下面这一句话。

本磁带所有音乐作品。未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翻唱,重新填词编曲,改编,表演,在影视广播中进行实质性使用等)。

也就是说没有我的签字,任何人都无权使用。这里面重点就是翻唱。

之所以这样,就是我要坚持原创。我发现现在有一种风气就是港人更愿意翻唱,比如翻唱RB的歌曲,不愿意辛苦进行原创。更愿意去挣快钱。我觉得这是在搞娱乐,而不是在搞音乐。是一种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表现。

一个没有原创的音乐市场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我听说RB对于香江翻唱他们的歌曲没有障碍,甚至可以先去翻唱后给钱。当港人没有原创,香江的音乐市场就会成为RB的附庸。

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努力的去进行原创,包括黎先生你都是优秀的音乐创作人。电视广播也应当支持原创。减少翻唱的作品出现在电视和广播上。”。

电视机前的很多人听了这一句话,有漠然的,有愤怒的,有欣赏的,也有失望的。

Beyond乐队1992年离开打拼了10年的香江,去到rb发展。原因就是黄家驹的那句话:香江没有乐坛,只有娱乐圈。

彼时的香江乐坛奉行的是拿来主义,音乐产业蓬勃发展,一捞全是钱,原创跟不上,只能大量购买翻唱版权。

而且改编人家的作品不容易翻车,但凡拿过来改编的,都是旋律特别棒的,经过了市场考验的,省时省力还省钱,这个道理很简单,就跟现在的国产剧喜欢改编一样。而且rb人做生意很有一套,经纪人陈淑芬说,选中的曲子可以先拿去改编,不用预先付钱,唱片卖出后再付钱也没事。

之前人们说的rb音乐养活了半个华语乐坛,特别是仲岛美雪写的歌,几乎所有的香江歌手都翻唱过。直到这个层面为止,都没有太大争议旋律,就是日本歌曲的必杀技。

但这之后的,就是香江本土的造化了,rb虽然旋律牛,但他们并没能创造出港坛天王天后们所达到的辉煌程度,甚至香江乐坛还反向输出,用改编后的歌曲收割了他们一帮粉丝,由此可见,旋律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

早期的翻唱比较简单,就是把歌词翻译翻译就完了,但是后来,香江音乐人对于翻唱的作品是投入了不少精力的。

他们买过来的版权只是作曲,想要适合本土还需要对其重新编曲,并且填写汉语歌词。rb很多曲子都是港台的明星们给唱红的,与其说谁为谁助力,谁养活了谁,不如说这是种相互成就。翻唱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它固然不值得夸耀,但也不至于一直被摁头爆锤。

把原本优秀的东西变得更卓越这件事,有时候比创造优秀更难,以后再喷翻唱时,可以稍微把这一点斟酌一下。音乐是个需要不断摸索的东西,流行音乐刚出来时没人知道路怎么走,翻唱和模仿很正常,问题是在不断的摸索之后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内地流行音乐的起步晚于港台,刚开始也是把粤语歌拿过来改改,在翻唱的过程中尝试着原创。

70年代之后,rb不差钱了,所谓的民族自信也开始膨胀,于是改编欧美流行乐的做法也渐渐遭到鄙视,大家都呼吁要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得不说rb人的学习能力确实厉害,短短几年间他们的原创音乐就起来了,并且做到了仅次于欧美的好成绩。

当然这也并不代表rb从此就不翻唱了,80年代后期欧美disco兴起时,rb照样翻得热火朝天。

在流行音乐上,香江比rb晚不了多少,但rb翻唱了没多久就开始下定决心自己搞,而香江一心一意搞钱,这一点上,路子的确走窄了,或者说,算盘打得太精了。

做原创的当然也有,林子祥、陈百强、黄家驹等等,好些歌手都挺有才华,但跟市场需求量相比,他们创作出来的东西远远不够。

相对来说台湾要好一些,民歌运动后,罗大佑、李宗盛、张雨生、陈升、姜育恒、伍佰等唱作人写出了不少好歌。

1994年,香江看到苗头不对了,也开始搞原创,并且力度挺狠,很多电台已经完全禁止播放改编歌曲了。

从95年开始,香江十大中文金曲就全是原创了,张国荣在95年复出歌坛后,唱的也几乎都是原创的歌曲,自此华语乐坛向rb大批量进货的行为就绝迹了。

但这也是问题所在,当年他们翻唱主要的原因就是原创供不应求,现在不让翻唱了,原创不足的缺陷也依然没解决,为了应付市场也只能在质量上注水,同时间内地的音乐人也起来了,后劲乏力的香江乐坛没几年就垮了。

回想起来,当年铁骨铮铮坚持原创的黄家驹,于1993年意外去世了,终是没赶上这趟原创潮流,若他还在,香江乐坛会不会出现奇迹呢?

当年,香江乐坛把流行音乐做到了ji致,名也出了,钱也挣了,甭管是翻唱原唱,总之带着大家嗨了十来年。

实际上。季宇宁真正的目的。是他复制的这些未来的经典,不希望别人受益。他也用不着从别人的作品中受益。

所以他要在首次出版发行音乐作品的同时,发表合法有效的禁用声明。说白了就是要防止翻唱。

将来如果有音乐著作权人协会之类的,要强行授权别人使用,他连这种协会都不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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