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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今天的报纸上登的是阿劳的专访,”凯茜指了指沙发上平摊的报纸,“我觉得你大概会感兴趣。”
“都说了什么?”弗格森一边问着一边去拿报纸,凯茜没说话,弗格森只能自己去找寻答案。他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小字,转身拿着报纸回书房去戴眼镜。
专访的记者果然是埃文斯·斯特林,一开始就是干脆地回绝了切尔西的报价,弗格森看着上面说的在记者报道之后才知道的话,也就是说切莱森在那之前估计都没有打算把这个消息告诉阿劳让他操心。
关于凯尔·范德雷的故事他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对大众讲出,劳·范德雷从某种方面来说,成长的除了球技还有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弗格森有时候都觉得他成熟的就像是已经快三十岁的球员,但实际上,虽然他已经在曼联呆了六年,但却是职业生涯刚刚起步的年纪。
再次感慨捡到这小子是97年他干过的最漂亮的事情,视线看到最后特意加粗的那段话。
“我在曼联过得很愉快,和同队球员、主教练甚至球队中工作人员相处都十分融洽。我为这只球队踢了六年球,我现在二十三了,我想我还能把手十几年的这只球队的大门,然后在这里挂靴。是的你没有听错,我想要在曼联挂靴。”
在红魔曼联挂靴,始于此,终于此,这将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是这个男人说的就是斩钉截铁而又自然而然。他花费了一天的时间明白再不会效力皇家马德里,花费了数年的时间说服自己并坚定会永远挚爱曼联,如今,他终于亮出獠牙,要用事实说服所有人,包括那座难以征服的老特拉福德。
【小子记住了,这里是曼彻斯特联队。】弗格森想起自己和他第一次恳切谈话,那时候他还担心他会重新回到皇家马德里。
而如今……
弗格森缓缓摘下眼镜,凯茜将视线转向一边当没有看到他微红的眼圈。弗格森将报纸轻轻放在桌子上,从一沓档案中抽出一份仔仔细细从头到尾阅读,看完后他拿起一旁的座机,没有犹豫地拨通了电话,“跟费耶诺德报价罗宾·范佩西,我知道那是个他们按在替补席大半个赛季的青年,350万英镑,我不希望还会有除了‘成功’的其他结局。”
——
与里斯本竞技进行友谊赛之前,曼联提早来到了葡萄牙。飞机在机场着陆,刚刚从vip通道出来的曼联众人就被葡萄牙的曼联球迷们包围个彻底。他们有节奏的呼喊着曼联的口号,曼联众人一边在保护下突破重围,一边接过周围球迷的球衣快速签名。
曼联球员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范尼和劳·范德雷这两个荷兰人,贝克汉姆离去的情况下卷走了一群昔日贝克汉姆迷妹,而罗伊·基恩虽然同样名气大,但惯例的种种恶评多少让人望而却步。
阿劳好脾气给身边的球迷们签名,或许这里有的人一辈子也只会有这么唯一一次和球星亲密接触的机会。想到这里他愈加配合众人的合照要求。
突然间伸到他面前一件曼联球衣,阿劳刚去习惯性签名,看到那大大的7手硬生生悬在了半空。要签名的妹子有些忐忑,阿劳再次确认了下是否要让自己签在这里,在得到确定的答案后耸了耸肩,虽然心里有些莫名奇妙,不过还是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友谊赛进行时,里斯本竞技的球星们斗志昂扬,弗格森意味深长拍了拍阿劳的肩膀,阿劳回给他一个极其状况外的眼神。
最后,那场比赛的结果是3比1,曼联输球,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梅开二度,在曼联众人面前大张旗鼓炫耀了他极佳的脚法和球感。
比赛结束后阿劳回到更衣室没得到弗格森的吹风机奖励,大Boss正躲在一个角落里笑得让人汗毛倒立。
几天后在卡灵顿,得知葡萄牙人以1224万英镑的价格成功转会曼联,阿劳开玩笑说“被破门我可是记仇的。”
弗格森淡淡看了他一眼,“罗纳尔多转会来暂时住在阿劳家。”
阿劳愕然看着他。
Boss,兔子都来了为什么让两团红的花菜住我家?
第71章新人到来
兔子,啊不,罗宾·范佩西先生很不爽。
不爽的原因有几点,有的在劳·范德雷眼中情有可原,有的则是让他只想呵呵说你自作自受。
不爽却在阿劳看来情有可原的唯一原因,就是罗宾明明来到曼联却没能住进“队内最好相处的球员——劳·范德雷”家是人都应该感到内心忧郁。
我们不去计较这位有时候自信过头有些自恋的荷兰人,反正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高额转会以及一来到曼联就直接身披7号球衣的事实让扛着20号球衣且年纪还比葡萄牙人大的范佩西很不爽,阿劳嘿嘿嘿笑着说“你活该”。
可不是活该嘛,就那个没事和主教练对着干的脾气,不给他点儿苦头吃真就孤芳自赏了。要不是Boss可能突然间想起这小子,谁知道他是不是又要坐一个赛季的替补席。
话是这么说,知道罗宾性格多年的阿劳在得知他的室友不是范尼斯特鲁伊而是斯科尔斯时候,反而放心的舒了一口气。相比较性格和头毛一般直愣愣的罗宾、脾气和脸一般日益见长的范尼,毫无疑问,斯科尔斯是队内公认的好好先生,哪怕这个好好先生一肚子黑水呢,至少表面上还是好好先生不是?
劳·范德雷想着‘只要不跟室友打起来就好就好,哪怕吃吃亏也是对他好’,然后在把罗宾带到斯科尔斯家时候抓着生姜头天南海北胡侃了一通,斯科尔斯是老实人却也是老实人里难得的聪明人,“中心思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