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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酒馆二(第1页)

黄惊天儿时的玩伴好多,印像之中还有变化,所以有的时候,小时后的黄惊天会撒着小脾气,踢两脚也是很正常的。酒就是这样,好多,黄惊天,没有继续品尝,因为酒就是这样一旦饮多了,就算是历练弟子也会修为倒退。

调配酒桌柜台之上,不乏好多酒鬼,在得知这么好的酒居然是免费的时候,很是乐意地去喝着,哼着,唱着,对于这么一位使钱的主,眼镜西方老者当然是乐意去效劳。

门外,一道人影,少年的身影。确切一点来讲是一位村落猎兽少年的身影,体现和所有派系,只要是后期一直有所保持,不自甘堕落派系子民一样,苦修后的健壮体魄,头发麻花一样编织着在头顶上,皮护黝黑,浓眉,大耳,年约十七岁左右,身高一米八左右。

当然一切这要是和黄惊天比,不用言语,有很大的差距,这也是分化以后的历练弟子不用背负兵器就给人的一种区别。黄惊天此行没有负剑,只有气息飞动,令人无形的仰望。

“轰!”的一声巨响,那宽厚解释的肩膀,一头四百来斤的獠牙野猪被那位猎户少年扔在了酒馆之中的一张巨大的桌子之上,如果没有列外的话,一般酒馆都会有这么一张厚重结实的桌子,一般这种桌子之上做着的人也都会是一些阔气的生意人,只不过有的时候没有生意来的话会交谈饮酒,有的时候也会喝醉,这是常见的,也是要尽量去避免的,但是尽管如此,依旧会生意人醉倒在各种好的酒馆之中。

酒馆之中一位酒客,一被惊醒,一看,吓出一身冷汗,酒也清醒不少,道“我地个娘啊,这么大的野猪!”当然,这位酒客,不是真正前来两仪酒馆一直都那么去饮酒的,只不过,等久了,也就喝着酒,两仪酒馆之后的酒是众所周知,很可口,所以今天喝醉了。

那位猎户少年,左侧一条伤疤,一动,微微笑道“今天,运气不错,你看一下这头野猪,四百来斤,你估算一下,值多少钱!”

这种贩卖肉的生意人,一般是穿着有颜色的衣服,行走那个派系,就着什么装。身上有个跟现在厨房作餐的用厨师围裙一样,唯一的区别这衣服胸口一下有一个口袋,很大,很大,这就是区别,也是与一般屠夫的区别,这是一种很大的钱包,也就是别屠杀各种肉源的屠夫的另一种区别,比口袋大,谁大谁就是老板,这样的装饰就是屠夫的老板,屠夫宰杀牲口,圈养和狩猎而来的,狩猎的资源有限,野生,这种肉很受欢迎,所以价钱卖的有些高的话都无所谓,所以赚钱,这样的人一般一个村落有好多,可以走动,从这个村落走到那个村落,是一种比较常见,低等级的商人,比这高一级的就是商人,可以增加一所在村落的经济收入,这种人多,但是可以以出价高低,销售渠道为优势竞争。

两仪酒店不乏有这样的生意人,这位酒客生意人,四十来岁,一看就是经商老道的屠夫的老板,精明的大眼,朦胧醉意,叠浮一片,但是这位贩卖肉生意人脑袋还是很清醒的,作为肉类第一把关人,也就是为他自己打工了,所以把关最为关键,大眼一眯道“余朋,瞧你说的,我们又不是一天,两天打交道,你先把这野猪放在酒馆之外,我陪你喝两杯!”生意人就是这样,一旦是盯紧了一道肉类来源渠道,品质,质量都有保证的,而且时间之上也是很好,可以周转,所以得尽量巴结这样的不错的狩猎人。

余朋整理了一下衣服,道“一口价,一千两!”

生意人连酒都醒了六分,上好的野猪肉,三两银票一斤,四百斤,也就是一千两百两,如果是没有记错的话,于是仍旧是道“一千两?”

佘朋,好像并不爱怎么说话,眉头微微一皱,还是解释道“不错,老板,这可是青汗野猪,肉质美,蕴有灵力,我为了抓捕它,花了三天时间!”

生意人怎么会不知道,但这也是有的时候喝醉酒的好处,于是道“今天这么早,我看我们先喝两杯再说!”

余鹏,继续道“一千两,一分不少,你要是不要,我去对面香根酒馆去找主顾去!”

这青汗野猪也是幻奇大陆的一种适合历练弟子所钟情的,市场好的时候,可以卖到五两银票一斤,货物稀少的时候,黑市价格能翻三倍,是九大派系的子民很好的丹田体力保充。然生意人就是生意人,往往有的时候不是赚差价,而是狠的完全是想要一位非常好的猎手当他的义工。

远处,黄惊天却不会不知情,那生意人明显地是想赚个满盆,于是远远道“这位朋友,你卖给我好了,我出价一千两百两银票!”

那生意一听,酒完全是醒了,于是道“佘朋,价钱的事情,我们慢慢谈,我们先饮两杯酒再说!”

佘鹏,微微一笑,道“那位朋友,愿意出一千两百两,我愿意卖给那位朋友!”

那生意人,见黄惊天大步走过来,心里怎么不着急,一着急,口一松,急道“一千三百两!”

黄惊天听此,故作吃惊,于是道“居然那位老板愿意出一千三百两,我愿意让给他!”

佘朋,听此,于是道“那位朋友,看来是不会这么做生意,那我就把它卖给你了!”

那生意人,一听,一脸乐意,于是从那巨大的口袋里面,掏了掏,很不情愿地拿出一千三百两银票交到佘朋手上,但是仍旧是有些担心有人会愿意出更高的价钱,把这青汗野猪买走,因为这样的事情多着呢,还好那几位屠夫老板果然刚才和自己拼酒力喝醉了,想不到一直锻炼出来酒量,今天是派上大用场了。当下,急忙走到两仪酒店左侧,用力来拉了一下一根手指大小的绳索。

“铃铃铃”铃声悦耳,少可,四位雇工,走了进来,把那青汗野猪抬走了。

那位生意人,见一切都已经妥当,总算是放下一颗心头巨石,因为,只要这四位雇工出现,抬走的话,即使那位刚才与自己争生意的少年,突然反悔的话,那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一种凭证啦,于是在告别佘朋的时候,仍旧是开心与不远之处的黄惊天,客套道“呵呵,得罪了!”一声言落,屁颠而走,看来,那青汗野猪货源着实稀少,得成肉质上好的时候,尽量卖给需要的主顾。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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