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今早飞机从小庆飞海市。
孟凡晨带着探测资料回去北岭也是凌晨,二十个小时,也就睡了四五个小时,天刚亮就开始学习。
“嗯……看完了,但是族里选出的子弟还要几天方能看完。”说完有些委屈巴巴的,又蹭了蹭她。
顺手撸了一把脑袋:“状元就是厉害!”
孟凡晨低低笑着:“已经许多年没这样看书了,到底是不如从前。”
十六岁中了状元后,就没这么用过功。
李九歌想想自己的高三,好像也没怎么用功。
倒是大学时到了期末,文化课考试,电灯熬夜的学过。
她摸了摸鼻子:“太累你就先休息,晚上我有个应酬。”
孟家主一听,精神了,他分明听到说带他去的!
立刻化身粘人大狗:“带我去吧,出去吃饭就是休息。”
李九歌觉得好笑,一开始见到他,很深沉的一个人。
后来见过他脆弱的一面后,孟凡晨就开始百变起来。
时而沉稳可靠,时而引导她调整自己,最近还解锁了撒娇技能。
“行,带你看看我们这里的酒桌文化。”
这话其实是开玩笑,钱钰铎和她见面不会是常年的酒桌谈生意的场面。
“喝酒?”孟凡晨想到如果自己不出现,九歌就要出去和别的男人喝酒谈生意,心里有些担忧。
“那可不,我可能输了!”九歌说的信誓旦旦。
孟家主就这么信了,然后,晚上就从饭店扛回来一只,喝醉了的醉猫。
“我跟你讲哦,我真的很喜欢你的胸肌。”醉猫隔着衣服没摸够似的,进了办公室就把手伸进去狠狠摸了一把。
孟凡晨觉得好笑,任由她为所欲为:“怎么喝多了,说话调调都变了。”
九歌一下靠近,和他脸几乎贴着脸,脑袋一晃一晃的说:“我们这里的男孩子,比较喜欢说话软绵绵的女生,就是这个调调哦。”
双手搭上他的肩,李九歌问出心中一直想问的话:“你不喜欢?”
水润润的眼睛,尽在眼前,眼里有醉意有笑意,迷离又漂亮。
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文化造诣再高的,这时候也想用行动代替语言。
亲吻声在室内响起,久久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