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出,搭最快的游轮,赶往海港之都。”丝蜜儿下意识的说道,语气中透着诚恳,身为火焰家族最年轻的女将军,外加科特王亲自册封的长公主头衔,她身上闪耀的光环似乎比埃米尔还要扎眼,不管是二十岁以前就晋升为大骑士的天才,还是掌控王国经济命脉的贵族少爷,亦或者牛逼到能自创花哨魔技的查克拉疯子,无一不是她柔软鞋尖下踩来踩去的应声虫。
李浩顿下身子,动作突兀的抹了把脸,像个孩子似的说道:“真的吗?”
中土地域的平原上,总是有水晶铺成似的天空,小萝莉们钟爱的棉花糖白云,紧贴地平线的白杨谷森林,毛细血管般的蜿蜒小溪,以及架设在山坡上的大风车,在某些水源充裕的地方,甚至还有皮糙肉厚的猛犸象,这些大家伙们的寿命很长,大约都在三百岁左右,很容易被人驯服,成为好使的农务工具。
李浩坐在马车车厢的最里端,时而看看窗外的风景,时而低头看看昏迷不醒的缪斯,并没有心情跟两位公主套近乎,丝蜜儿和埃米尔也都很老实,用鹅毛笔在伸开的地理图上圈圈画画,马车夫是位经验老道的中土人,长着黑眼球高鼻梁,有四分之一的科特美斯血统,所以对车里的客人格外尊敬,连一块小石头都懒得碾到,从乌托镇驿站到太平洋麦哲伦海峡港口,是段很轻松的旅程,脚力好的马匹,只要四个小时就能完成任务,他们出的时候,村民为了表达谢意,让少女们捧着鲜花献给李浩少爷,斯卡特佣兵工会的负责人还送上两袋沉甸甸的金币,不过再多的荣耀和奖赏也无法弥补现状。
他的样子很消极,像只名媛馆里惨遭**的野鸭子。
距离麦哲伦海峡不到十公里的地方,便能感受到清新的海洋气息,做为连接摩古拉山脉与海港之都的枢纽线,能驻扎在这里的海航机构,基本都带有官方性质,科特王国做为矿产资源大国,进出口贸易极其频繁,自然也拥有自己的级公司,可长达数月的军事冲击,致使那十三艘大货轮全部搁浅,折价抵押给了西斯洛的大银行家。
翻开秩序大6的战争史册,科特美斯皇族的前辈们,全是疯魔式的代言人,即便是**与灵魂被撕成碎片,也没那位传承者会放弃这份荣耀。
“瞧,我们看到什么了,西斯洛最著名的皇家游轮,我猜想这艘大家伙,肯定不是迷路了。”老车夫很兴奋的喊着,跳下来往前跑去,踮着脚尖观望,简直就像个老顽童。
在宽广湛蓝的海面上,停靠着如浮山般的豪华客轮,正是被业内高度评价为世界之最的“诺亚方舟”。
“真是个幽默的老头子,它当然不会是迷路了,或许就是特意为我和埃米尔准备的,它那么大,足够平稳的载我们到海港之都。”丝蜜儿双臂环胸,下颌微微抬着,同样幽默道。
李浩很不自然的咽着口水,终于有心情多猫了两眼丝蜜儿挺秀的长腿,扛着缪斯堪比少女的身躯,喃喃道:“我可不自信能把个活死人带上船,那样会被丢进海里喂鲨鱼的。”
最后下车的埃米尔拍了拍李浩的肩膀,边走边说道:“诺亚方舟船长室的办公桌上,一定有我和姐姐的资料,而且是至高女皇级的,至于你,倒真是个麻烦的累赘呢。”…
某人满脸黑线,紧步跟随,比起埃米尔这种大萝莉式的身材,他当然更喜欢丝蜜儿的**范儿,那种极具蛊惑力的雌性味道,令人无力抵抗。
很诡异,科特王国两位执权公主的身边,竟然连半个扈从仆人都没有,更别提守卫性质的贴身剑士团或者宫廷法师群,只有位从皮囊到气场毫无杀伤力的佣兵,肩膀上还扛着个杂牌魔法师,被老车夫很聪明的淋了一脑袋的苏醇酒,顺利蒙混过关,难道科特王国的公主,已经落败到需要招纳雇佣兵?
女皇级的资料,必定会对应女皇级的待遇,被侍者领入头等舱的李浩,感觉像是穿越到另一个位面,代表无上华贵的东西,已经不能单纯用材质来诠释,主流英伦风加上哥特式辅助点缀,富丽堂皇之余,并不缺失很多名媛贵族钟爱的自然调,这里的装潢并不像泰坦尼克号那样典雅厚重,也没有伊丽莎白号的珠光宝气,每一个奇思妙想的设计,都充斥着气质的流露,身至其中的男人,像是在伊丽莎白女王的大腿上栖息,女人们则更加迷离,像是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里,面对着全世界的王子旋转华尔兹。
而这些奇迹的制造者,就是西斯洛最著名的“匠神”,与第一位权杖女恶魔芭芭拉齐名的时尚男恶魔——雷昂斯,诺亚方舟号的总设计师,引领当代艺术家的灵魂人物,自然也是小妖怪缪斯的终极偶像,只不过他还没有醒来,否则绝对会重新晕倒过去。
悲剧的李浩终于卸掉重负,将其丢在天鹅绒大床上,很没出息的东瞅西看,然后去浴室里尽情洗澡,唱着很生僻的斯卡特民歌,这是个主观意识性并不强的家伙,甚至有些刻板,只要事情没有糟糕到不可收拾,就尽可能的把心情调整到愉悦状态,他正光着屁股照镜子时,客厅的门被人踹开,抱着套崭新燕尾服的丝蜜儿皱皱眉头,将衣服丢在床上,说道:“光屁股洗澡的家伙,你的运气真好,埃米尔公主决定请你共进晚餐,十分钟后,我希望出现在餐厅里的青年,看起来可以不用那么廉价。”
对于李浩来说,这可真是一波三折的一天,他擦干自己光溜溜的身子,费了好大的劲才换上那套在他看来只有虚伪绅士才会钟爱的行头,冲着镜子摆了好几个poss,才很没品的说了句缪斯小可怜鬼,然后推门而出,不去管偶尔落单的天鹅,小跑着去往餐厅,他得赶在那两位公主到来前俯相迎,即使这些该死的礼数,他只在书上走马观花过。
李浩很喜欢书,欣赏里边各式各样的故事,有悲剧有喜剧,有英雄也有小人,当然还会有王子打败恶龙拯救公主的桥段,不过对于穷的叮当响的佣兵来说,书和红酒,都是很冷门的东西,甚至比不上斯卡特红灯区,或者吞下去很难消化掉更难的霉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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