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过往,代锦不禁恨得牙痒痒,她认为自家之所以被肆意欺凌,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不是名正言顺的杨庄村人。
如果弟弟能和这杨家结上亲,到时候托杨家人出面,就说自家女儿结婚,跟村里要块宅基地,村里理应会给。
到时候两家人一起帮衬,弟弟建房子不是问题。
以后弟弟弟媳在这个村里,自己也离得近,那他们姐弟俩永远也不用分开,而且也不怕再受人欺负。
“最关键的是……气死姓谢的一家!”
代锦一想到这个,立马拳头紧握,牙齿咬得“嘣嘣”响。
刚才她仔细留意过杨咏晴,这姑娘乍一见,同小时候完全大变样,印象中她一直干瘪瘦弱,又黑又脏,不爱说话只埋头干活儿。
可是刚才,虽然接触时间不长,却能感受到她举止谦和有礼、落落大方,人模样长得俊俏,身格匀称,而且穿衣打扮也不落俗套、气质出众。
完全不输那被人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谢家女儿。
这样的姑娘,配自家弟弟,真是很完美。
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杨咏晴从没对代家的贫穷露出半分嫌弃的表情!
一想到这个,代锦脑中自然回想起那天谢萍来家时的情形,从还没踏进家门开始,谢萍的嫌弃就已经表露无疑。
一进到屋,更是不动声色地四处打量,窗户、墙角、被褥,以及后面吃饭时对两个孩子的争抢所流露出的鄙夷……桩桩件件堆迭在一起,令她吃完饭后逃似地离开。
当时自己为了弟弟的幸福,不惜委曲求全地讨好谢萍,对她任何无礼举动也只能视而不见。
“要是当初知道有小晴姑娘喜欢佳炜,我打死也不会多看那谢萍一眼!”
代锦恨恨地想,眼前小晴姑娘,不论是相貌、还是气度,远远比那个谢萍强一百倍。
她决心要好好替弟弟撮合这门亲事,然后弟弟弟媳幸福和美过日子,气死那狗眼看人低的姓谢一家人。
正当代锦兀自开心时,房间门响动,紧接着,杨咏晴从里面走出来,她小声道:“佳炜睡着了,天晚了,我也该回去了。”
“啊,小,小晴姑娘,在我家吃过饭再走吧,我做饭很快的,一会儿就能好。你坐会儿,我马上弄……”
“不了,我回去了。家里人还在等着。”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劳烦你送佳炜回来,我还没好好招待呢,真是过意不去。”
“没事儿,举手之劳。”
说着,杨咏晴就往门外走,见挽留不住,代锦立刻找来家里的手电筒,万幸,手电筒是好的。
她将手电筒硬塞到杨咏晴手里,“这个你拿着,路上照亮,等改天大姐备好饭菜,你一定得过来。咱说好了,要是不来,我可是要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