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在众多皇子中选择一个最适合做皇上的,司念也觉得,周承宇最是适合!
别看这小子每天在国子监只知道缠着自己“师兄长师兄短”的,能不费吹灰之力成为岑夫子认可的亲传弟子,周承宇的才学智慧绝对是一等一,而且这家伙的狠劲是连司念都有些害怕的。
放眼整个京城,恐怕也只有周承宇这个“小疯子”才能阻止得了周奕初发疯了!
而此刻,月光下,星夜里,司念不敢停歇,继续往塞北飞奔,三日之期,只剩下最后一日,如果他赶不到,恐怕一切筹谋都会白费。
皇城中,朝阳殿,周奕初抓着一盏兔子灯,站在门口。他原本布置好了,只等着婚后带司念故地重游忆往昔,可是现在,他亲手将兔子灯扔进屋内,泼了油的屋内,顿时燃起一阵大火,火光冲天。
周奕初亲手烧死了自己最后一点幸福。
看着那火舌肆虐,他的眼底也倒映着火光。
既然注定要入地狱,那就一起吧!
路过的宫人发现朝阳宫着火了,惊恐地跑过来大喊着走水了,不想却发现那殿门口还站着一个人,喉咙仿佛被人扼住,不敢发出一个字。
但周奕初却扭头看见了那宫人,认出对方熟悉的面孔,他抽出手里的剑,一刀刺过去。
那太监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胸口那汩汩流血的伤口,至死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若是司念在此,大概就能认出,这太监正是前世给他通风报信的番茄书斋的一位成员。
“阿念,既然你执意要跟我作对,那我就杀尽所有你在乎的人!”
血色和火光连接到一起,这一刻,青年仿佛变成了恶鬼,手中的剑尖滴落下点点血迹,染红了整个夜色。
青州城外,数万将士浴血奋战,冲在最前线的正是一身黑甲的周慕风。
经历过战场洗礼的青年很快褪去了往日的青涩,眼神坚毅,他在敌人的刀枪下救下一位稚嫩的少年,后背却被人砍了一刀,刀锋切入盔甲,敌人大喜过望地就要继续,没想到周慕风毫不在意,转头“一日”出鞘,毫不费力地斩断了对方的兵刃,顺手一刀封喉。
身后传来鸣金收兵的信号,周慕风一把拉起那刚刚救下的少年带着残部往回撤退。
敌人折损更多,不敢贸然追击,只能眼睁睁看着周慕风带兵撤退。
少年皮肤黝黑,眼神却晶亮,看着周慕风的眼神里满是憧憬,“多谢少将军救命之恩,俺叫二狗。”
周慕风没太在意,没成想那少年是个自来熟,竟然跟着说道,“少将军,你长得跟俺哥好像,以后,我能叫你哥吗?”
“随便。”在外人面前,周慕风一向冷峻且话少,他人高马大,不说话的人很是吓人,这还是头一个“不怕死”敢跟他搭话的小兵,只是看少年那样子,实在不像是过了征兵年纪的。
“哥,你真厉害!”二狗顺杆子爬,笑眯眯地完全不像刚从战场上下来的人。“你刚刚受了伤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