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两人之间就是处在这种不太愉快的状态下吧。
虽然,一觉醒来之后,黎锦就已经不生气了。
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这样简单的理由,就宣布自己没在生气的话,这在黎锦的感觉中,是难以接受的。
原谅对方的契机,必须是对方做出了牺牲、赔偿,或是足够充足的道歉,这种“戏剧性的转变”,才符合常理。
一觉醒来、自己不生气了,这是自然流逝、因而抚平创伤的结果,和阿诚的言语与行为没有一点关系。
怎么能由于“自己现在不生气了”这个原因,就原谅对方呢?
如果因为这么简单的理由,就原谅对方的话,那自己之前又为什么要生气?
总不能是为了“无理取闹”这种目的吧?
尽管如此……自己想要的结果又是什么,到底想如何收场呢?这一点,就连黎锦自己,也无法回答。
算了。
黎锦的思绪,暂时从尽管难以释然、但解决方式实在复杂遥远的问题中,抽离了出来。
此时,她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眼前的这锅鸡汤上。
从“气味”以及“味道”上考虑的话,黎锦肯定是想喝的。
她可以清楚地闻到,这锅汤浓厚香醇的气味。
从闻到的香味推测的话,这锅鸡汤比起普通的鸡汤,也许更为接近“药膳”的味道。
不过,如果与一般的“药膳”相比的话,这锅鸡汤的风味,应当又会显得简单清淡、质感稠厚一些。
虽然,在调味方面上,阿诚比不过黎锦;但是,他在其他方面的表现,都是非常突出的。
自然,在熬汤的才能上,表现也很不错。
因此,这锅汤对黎锦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存在。
但是,仅仅因为被这锅汤的味道所吸引,就忽视对其难以接受的其他理由的话,自己这样的馋嘴就很丢脸。
因为这个理由喝汤,显然也不是合情合理的选择……想到这点,让黎锦多少感到沮丧。
稍微冷静下来之后,黎锦又继续对当前情况进行分析。
然后,她找到了另一个看待这件事的角度。
如果不喝的话,这锅汤会怎样呢?
在之前生气的时候,自己已经说过了。
在阿诚送给黎锦这锅汤之后,它就变成黎锦的东西了。
这锅汤如今的所有者,是黎锦、而不是阿诚。
因此,现在的阿诚,是不能再对这锅汤有处置权的。
那么对黎锦来说,这锅汤的常规处置结果,其实也只有两个而已。
其一,是赌气倒掉。
其二,是自己喝下去。
前者的缺陷显而易见。
本已属于黎锦的东西,如果被黎锦放弃的话,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人有资格喝了。
因此,黎锦发现,之前自己吵闹时所说的话,也意味着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
现在的黎锦,其实已经没有“不喝汤”的选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