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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2页)

瑞芳皱眉,“侬别老说那个‘啥’子好不啦。”

“咋了?”

瑞芳眉头皱的更深:“还有这个‘咋’!听得好别扭的了。土!”

当瑞芳抱着暖暖的水袋终于缓过一点来后,才对王娇讲了自己回到上海后的生活。现在,她已经去服装厂上班了。做质检员。这次来北大荒,也给王娇带了两件新衬衫。王娇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瑞芳问:“好看吗?”

“嗯!”

“这衣服满上海的商场都有卖。我这头发,看见了吧?老师傅做的!”

说起头发,王娇心中不免担忧。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走后门买的呀!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晚上,两个姑娘挤在一个被窝里。就像小时候。只是上海的被子没有这里的厚,屋子潮湿阴冷的厉害。

瑞芳说:“还记得伐,你爸爸在供销科,待遇好,总是从单位拿带鱼回家。然后你家这边一炸带鱼块,我立马从家跑出来。你妈妈特好,从来不轰我走。现在想起来,蛮不好意思的。就那么几块鱼……阿娇,你在这边可以吃到带鱼伐?”

王娇想起这件事曾在信里对瑞芳说过,北大荒就是冷,交通闭塞,但饮食不差。“吃过带鱼,这里有一种叫马哈鱼的,鱼肉很鲜美,等周末学校放假,带你去县城里饭馆吃。”然后,王娇告诉瑞芳,以前在连队时,他们经常跑去河边抓鱼。然后在岸边烤鱼吃。

瑞芳“噢”一声,似乎不感兴趣。

教师宿舍一屋两人住。和王娇同屋的女孩回老家探亲了。长久的沉默后,瑞芳捅捅阿娇的腰,说:“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从上海来找你?”

这还用问吗?“我知道,你是来劝我回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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