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悦之不晓得。但他可是经常往省城跑的,省城的一些有钱公子哥,就喜欢这些新鲜玩意儿,若真能办起来,那肯定能赚钱,关键是这样的场地,目前金林省应该还是头家。
“阿悦,你这样的想法很好,你能写出个具体的方案来吗?”周明果断的问道。
敢于在镇上第一个开起私人粮油米店,说明周明是个敢想敢干敢于开拓的人,并且不怕冒风险。
“行呀,大姨父,不过我下午还得去县里参加作文比赛,这具体方案恐怕得过几天才能给你,我心里也只是一个模糊的想法,还得好发完善下。”
“你下午要去县里比赛?正好我也要去,你几点比赛,我带你一起过去吧。”
“那太好了,省得我还要挤公交车呢?比赛在下午两点。”陈悦之笑起来,大姨家有辆拉货的车,她还是头次坐呢。
周明点点头:“现在才十二点半,来得及,这小野鸡仔,我让你大姨弄个笼子,先给你照看起来。这两只兔子,我也让你大姨先把它处理下,免得血不拉唧的难看,等你从县里回来,再一起带回家。”
“好咧!”
陈悦之一到大姨家,首先第一件事,不是照顾小野鸡仔,而是跑去大姨家的卫生间,洗了个澡,身上粘呼呼的,全是黑色的杂质,实在太难受了。
洗澡之前,她先研究了下那只笔,看着虽然很普通,但是笔杆却非金非玉,敲打它还会发出金鸣之声。
想着这只毛笔刚才吸收了自己的灵气,便溢出那墨来,竟然画出一只野猪来。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只毛笔,就是传说中马良的那只神笔?
不知道是不是灵气用劲了,不管陈悦之怎么摇晃毛笔,让它动让它说话,它就是没有任何反应,好像就是一支破旧的毛笔似的。
陈悦之想着以往那些修真小说里面,看到宝贝不都是要滴血认主的吗?
她也试了下,将手指咬破,挤了滴血在毛笔身上,结果血直接从毛笔身上滑到地板上去了。
咦,竟然没有吸收,也没有认主啥的,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在大姨家不太方便,她索性也不试了,还是依旧将毛笔贴身放着,打算回家后再去研究。
幸亏周明来的时候,她趴在地上,头上还有草屑,所以周明自动理解为,她脸上的黑色杂质是泥,要不然她还真不好解释呢。
陈悦之和表妹周晓玲的身材差不多,李清玉便将女儿的衣服,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铅笔裤拿给她穿了。
谁料看着陈悦之瘦一点,穿到身上却是紧绷绷的,而且肩膀那里十分挺括,原本只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但穿在陈悦之的身上,却莫名多了一种气质。
铅笔裤幸亏有弹力,但也拉到了极限,要不然还真的会短呢。
李清玉看着陈悦之那修长笔直的双腿,都有些嫉妒了,年轻真好呀。
将擦脸的雪花膏递过去,陈悦之却摇摇头不用,李清玉疑惑的说道:“阿悦我怎么觉得,你比早上来的时候白了一点。”
“大姨,人家本来就很白呀。你看我爸我妈都很白,我也会越长越白的。”陈悦之赶紧打预防针,说笑着将话题叉了过去。
李清玉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嘛,这陈悦之离十八也不远了。
“阿悦好了没有,车子要走了。”周明在外面喊道。
陈悦之的头发还是湿的,不好扎起来,只好用干毛巾,随意绞了下,让它不再滴水,便这样披着,赶紧就穿好鞋子跑了出去。
幸亏脚没有长大,否则表妹的小黑皮鞋真的穿不了,还得去买鞋,这就真让人起疑了。
因为陈悦之之前过来时,周晓玲新买一双皮鞋,还非拉她试了下,她当时穿可是正好合脚。
当陈悦之小跑出去,出现在周明的面前的时候,直让他眼前一亮。
连周记帮忙的司机小赵,都忍不住吹了声口哨,赞叹道:“周哥,这是刚进去那个泥猴,简直像两个人嘛。”
眼前的少女,鸭蛋脸,柳叶眉,尖下巴,精致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卷的睫毛扑闪着,像小刷子能刷软人的心。
身形挺拔修长,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还罩了件红色的马甲,配着黑色的铅笔裤,脚上是双半旧不新的圆头皮鞋,明明是最平常普通的搭配,但偏偏就让她穿出一种独特的韵味来。
简直太青春靓丽了。
陈悦之撅着嘴瞪小赵一眼:“你才是泥猴呢?”
周明也瞪了小赵一眼,立即招呼陈悦之上车,并且对她说:“小赵就喜欢胡说八道,你别放在心上,这样穿挺好的。”
车子快要发动了,李清玉追了过来,递给周明一百块钱,吩咐道:“刚才看阿悦穿晓玲的衣服,明显短了,估计是最近长个儿了,你给她在县里头再买两套衣服带回来。”
周明点点头接过钱,他原本也有些打算,只是他一向是行动派,不太爱事先嚷出来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