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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这家餐厅我特意提前一个月预约的,而且,我们很久没有约会过了。”他的语气里透着淡淡的不满。
这半年,她忙着毕业,他远在香港,像这样牵手在街上闲逛仿佛是上辈子的事。
不管怎么说也是人家的心意,而且这次是自己不靠谱在先。仝姝不好再说什么,吃了瘪,只沉默地跟着他。
不远的一段路,却有好几个自称模特公司经纪人的人跑过来给仝姝递名片。
她没带包,便将收到的名片随手塞进裤兜里。Omar握着她的手越来越紧,昂首阔步,像在宣示某种主权。
这种事在欧洲也经常发生,伦敦,米兰,巴黎,她和Omar早就见怪不怪,每次在街上逛一圈下来手里都能攒一小摞各式各样的名片,ins列表里多几个关注。
两人确立关系那晚,仝姝问Omar为什么喜欢她。
他说,“Obviously,you’resmartandbeautiful。”
她给了他虚荣的快感,这就是为什么他对她很忠诚。
加缪
仝姝在奢侈品门店的沙发上坐着,肚子太饿,要微微弯起腰才好受些。
Omar逛了一圈仔细地给她挑衣服,选中的都挂在旁边的可移动衣架上。
柜姐满脸堆笑地弯着腰过来,带她去试衣间。
仝姝收好手机,点点头。
她身材高瘦,骨架小,肩宽腰细加上常年健身,是天生的衣架子。
最后选了一件黑色缎面吊带小礼服裙,没有一丝装饰,但剪裁极佳,衬得整个人简约贵气。
柜姐很有眼色地又推荐了一双黑色绑带高跟鞋。
Omar眼睛一亮,想让她试试,仝姝没有拒绝,将脚伸进鞋子里。
她难得露出温顺的样子,男人凑过来,吻了下她的脸颊。
他喜欢她这样。
仝姝穿着裙子和高跟鞋走出了店门,大学时练就的穿着十厘米细高跟健步如飞的功力早已荒废,脚趾被硬生生摩擦着,膝盖打不直也站不稳,得一路扶着Omar。
真的会有人喜欢穿高跟鞋吗?她深表怀疑,她觉得这和旧社会裹小脚并没有什么区别。
路上遇到堵车,到了餐厅时,已经比预约时间晚了半个小时。
两名侍者为仝姝和Omar拉开红色真皮座椅,她低声道谢。
仝姝草草环顾了一圈这家比欧洲还欧洲的餐厅。
这家餐厅是前中央裁判司署,分一二两层,头顶是白色拱形天花板,大厅桌子很少,圆桌旁围着砖红色半圆形真皮沙发,装修是正宗的英伦古典老钱风,餐桌旁的食客全部着正装礼服。
从大厅走到餐桌她这短短几步路的距离,她的脚已经痛得受不了,落座后便俯身解开绑带,把高跟鞋往桌子下面一踢,赤脚踩在地上,用垂下来的布料挡住。
侍者拿来菜单,她只点了生蚝,剩下的让Omar决定。
前方空着的两个大圆桌上立着“reserved”的立牌,但是直到仝姝这桌的菜上齐了也不见有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