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传言不可信。
陈东珠误信了传言,害了自己一辈子。
世人皆传,太子李荇容止端雅,颇有贤德。陈东珠因此对李荇一见钟情,等她不惜一切代价成为太子妃的时候,她才发现,太子真是个渣渣。
朱雀十七年,胡狄进犯大齐边境荣城,太子率兵前往。身为太子妃的陈东珠牵挂太子,携表妹焉良娣一同乔装出行。大营外太子见陈东珠和焉良娣狼狈的模样,勃然大怒,军中无儿戏,岂是儿女私情的地方。陈东珠不忍表妹受罚,独自揽下罪责,这样却叫太子对她倍感厌恶,将她锁在帐中思过。
太子不善计谋,两军交战之际,后防空虚。胡狄小支部队从大营后方突袭,劫了粮草,又将帐中的太子妃掳走。胡狄将陈东珠缚上战场,以她性命要挟太子,太子深以为耻,叫东珠以死谢罪。太子战败,陈东珠被俘,直到其父抚远大将军陈廷陆亲征,剿灭胡狄,才将她救出。至此,大齐虽胜,太子妃却被掳为人质长达三月之久,太子颜面尽失。
天威元年太子登基,废陈东珠太子妃之位,立宠妾莺良娣为后。陈东珠被禁足于秋梧宫,其兄长陈旷修因此与新帝决裂,拥护湘王起兵而反,数月之后叛军被剿,陈旷修于函谷关被乱箭射死。陈家因此被扣上乱臣贼子的帽子,一棵大树从此凋弊。不出三日,陈东珠被赐死于秋梧宫中,享年二十岁。
第〇一章重生
上元灯节,陈东珠怀里揣着个手炉窝在躺椅上,手炉一角上拴着个铜铃,她稍稍一动弹,那铃铛便叮当作响。陈夫人隔着门板,听到屋里头铃铛的脆响声,激动的就要烧高香,老天保佑,她女儿总算是安分守己的躺在屋里,没有出去野。
事实上,因彪悍而出名的陈东珠陈小姐之所以老老实实的躺在家里,完全要归功于她坠马摔出来的腿伤。此时她右腿上着夹板,实在是不便行动,不然她早跑到城西头的窑子里,先砸了人家的招牌,再去打人家的窑姐儿。此时的陈东珠只有一个理想,就是到城西最有名的青楼春风馆里,把她们的头牌莺莺给揪出来,然后狠狠的抽她二十个嘴巴。
这个莺莺就是未来的莺良娣,是陈东珠做太子妃时最大的敌人。
数日之前,陈东珠从噩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睡在柔软的雕花大床上,身处之处既不是冰冷的东宫,也不是一片萧索的秋梧宫,而是四年前她未出阁时的闺房里。腿部传来阵阵剧痛时,她发现自己正是死后重生,回到了自己十六岁时因学骑马而堕马摔断了腿的那一天。
回想起上一世所经历的种种,陈东珠真是恨透了太子,更恨自己眼瞎,错付一腔真情。
所以当陈东珠的贴身丫鬟碧桃,拿着从灯会上抢来的有太子提诗的牡丹狮子灯,兴冲冲的给她看时,她只从桌子上的果盘里抓了一把瓜子,咔吧咔吧的嗑起来,眼皮也懒得抬一下。她再不会像从前那样了,以后绝不会费尽心力的收集有太子提诗的花灯了。
“我的好小姐,奴婢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抢来这么一盏灯,您到好,连瞧都不瞧一眼。”碧桃比陈东珠小了两岁,还是个孩子,见自己说话被冷了场,仿佛受了老大的委屈。
陈东珠对碧桃很是娇宠,她是她最忠心的丫鬟,于是她很给面子的抬头看了那盏宫灯一眼,灯箱上的绢上写着“火树银花合,星桥铁索开。灯树千光照,明月逐人来。”这提诗与上一世不同,因为上一世是她自己亲自前往灯会,带着伤硬抢来了一盏鸳鸯蝴蝶灯,她在拥挤的人群中挣扎,怀里护着那一双做工简陋的蝴蝶,太子站在城门楼上,俯瞰着脚下的芸芸众生,似是看到皇都中一派祥和的景象,他微微一笑,那笑印进陈东珠眼中,叫她更加坚定了成为太子妃的想法。而这一世,陈东珠对太子死了心,知道那个渣渣会在城门楼上看夜景,实在是不想遇见他,她怕控制不住自己,一不小心窜上去把他打个生活不能自理,于是她便窝在家中不去看灯了。没想到,丫鬟碧桃实在忠心,竟是自己去抢了盏灯回来。
“这灯就这样,这诗也就这样,这玩意过天就没什么用了,扔了吧。”陈东珠一口气吹熄了灯箱里的蜡烛,把碧桃看的傻了眼。上一世嫁给太子之后,陈东珠才知道,其实渣渣太子根本不会写什么诗,他只会抄诗,那灯箱上的诗指不定是从哪抄来的,倒是他写的一手好字,能叫人高看一眼。可这又有什么呢,现在陈东珠的眼中,太子是个渣,他的书法再好,也不过是个渣滓写的好看的“渣书法”罢了。
“太子也得等着,等我教训完了‘莺良娣’再来教训你。”陈东珠小声的嘀咕一句,窗外院子里恰巧燃起爆竹来,噼里啪啦的响声,把她的后半段话淹没,碧桃什么也没听见。
陈东珠推开窗子,冷风吹进来,窗棂上的碎雪掀了一脸,闪烁的火光映得她脸颊红彤彤的。
“身子可是好些了?”陈旷修撂下手里还没点燃的炮仗,走到陈东珠的窗户边上,隔着窗子同她说话:“你下次可得小心了,再不然,父亲就不让我带你骑马了。”
听了哥哥的话,陈东珠乖巧的点点头,眼里却含着泪光,记忆中大哥带着胡茬和血污的憔悴面容,渐渐地与眼前的这张俊脸重合。上一世她仰仗陈家的无上荣耀与功勋,于一干女子中脱颖而出,心满意足的成为太子妃,却因为得不到太子的宠爱,在后宫之中饱受欺凌。她病重之时,大哥因她同太子反目,兴了逼宫谋反的念头。陈家的大树从此凋弊,她几乎在无穷的绝望中溺毙。上一世的生离死别历历在目,她讷讷的伸手,抚上哥哥的脸颊,现在的他年轻俊朗,还是个少年郎。
“你干嘛呢?”陈旷修不自觉得后退一步,纵是自己的亲妹妹,用这样灼灼的目光盯着自己看,也让他心里毛毛的,浑身都不自在。半晌,他伸手覆上少女的额头:“该不会是摔坏了脑子吧?”
“呸,你的脑子才坏了,被春风馆的窑姐儿给迷坏了!”陈东珠吐了吐舌头。
“你看你一个姑娘家说的叫什么话。”陈旷修使劲儿的戳了戳陈东珠的额头,他这个妹妹说话口无遮拦的,他都替她臊得慌。
“哥!别担心,我已经好了,下次再去马场时,你还要带上我。”陈东珠向陈旷修撒娇。
正月开岁,二月绀香。
陈家的马场里,桃开杏艳,马儿踏蹄扬泥。陈东珠的腿去了夹板,她终于恢复了行动,骑上了一匹毛色鲜亮的枣红马。一开始她还耐着性子假装是不会骑马的模样,但溜了两圈下来,技痒难耐,终于忍不住两腿一夹马腹纵马驰骋起来。
她手里拽着缰绳,忽然记起自己刚学骑马时,驶到转弯处,也不知道拉缰绳,她以为马儿自己长了眼睛定会认得路,不需要她来指挥。谁知,那呆笨的畜生硬是瞪着眼珠子朝着木头围栏撞去,她一时间人仰马翻。事后,陈旷修后悔莫及,教小妹骑马却忘了教她拉缰,而陈东珠终于知道,她骑的那匹马是那样的忠诚,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便此志不渝不顾一切的执行。
马场外的桃林里,臭棋篓子陈旷修正和自己的棋友下棋,他的那位棋友与他年纪相仿,是翰林学士何成章之子何斐。陈旷修听到马场里的呼喝声,惊诧的举目远望,隐隐约约的瞧见一抹奔驰的红影,惊得他手里的棋子落了地。他完全想不到,转瞬的功夫小妹竟然已经完全驾驭了那匹骄矜的名为“胭脂”的汗血马。
“这?”何斐捡起掉落的黑子递给陈旷修,却听友人哼道:“了不得了,了不得了。”
“陈兄,可是出了什么大事吗?”何斐是个读书人,被陈旷修一惊一乍的模样给唬的一愣一愣的。
陈旷修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拉了何斐一把,往马场的方向走去。
陈家马场外围,千叶桃花争相开放,和风拂过,一地落英,何斐觉得眼前的风景别有一番妙趣,连那无形无影的清风里也仿佛带了花朵的芬芳。就在他以为陈旷修是带他来赏桃花的时候,一声马嘶在耳畔响起,他循声望去,见一名妙龄女子驭着壮硕的枣红马,在马场之中,呼呼喝喝一圈又一圈的……疯跑。
“那是小妹东珠。”陈旷修觉得,自己的妹妹学习骑马才没几天就驯服了胭脂,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不自觉得向何斐介绍起东珠,说话的语气颇为自豪。
“哈哈,真是个乖孩子。”陈东珠兴奋的抚了抚马鬃,她记得上一世里,她也是最喜欢这匹好马,嫁进宫中时甚至还带着它。只是后来,因为自己不争气,没有能力保护它,让东宫里那个可恶的莺良娣害死了它。她满怀心事的将头抵在胭脂的颈上,暗暗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好好的呵护它,不让任何人伤害它。她也决定,甩了太子那个渣渣,再找个真正品貌俱佳,比太子好一千倍一万倍的好男儿嫁了。
抬起头时,陈东珠一眼便瞧见了站在马场外围的陈旷修,他身边还站着别的男子。察觉到这对不速之客,她立马懊恼的黑了一整张脸,哥哥真是糊涂了,哪有带着陌生男子来看自己亲妹妹骑马的啊。她好歹是待字闺中的妙龄少女,虽然名声是彪悍了点,可也不能就这样荒唐的被人瞧着啊!陈东珠翻了陈旷修一个白眼,把胭脂交给下人,自己回房了。
“怎么样,我妹妹很不错吧。”陈旷修后知后觉,他甚至觉得小妹下马的姿势如此潇洒。
何斐瞠目结舌,女子温婉娴淑才是好德行,真不知道面前这位兄台有什么好得意的。但他不能把这事实残忍的揭穿,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也是仗着老子的官威年纪轻轻便成为羽林中郎将的家伙,若惹怒了他,他三拳两脚就能解决了自己这个文弱的书生。于是何斐组织了一下语言,好好地措辞一番,拱了拱手,惊叹道:“陈小姐真乃女中豪杰,颇得陈将军骁勇之姿。真是虎父无犬女啊!”
那一声“啊”叹的颇有感慨,陈旷修傻笑,这个何斐真不愧是翰林学士的儿子,这夸人的技术忒棒。这“啊”喊的,多浮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