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家酒吧的调酒师。
没有花哨的炫技,没有惊险刺激的表演。有客人点,他就做,手法快而熟练,不装腔,不卖弄。一杯酒在他的手里,往往能演绎出不同的味道。
没有客人,就坐在吧台抽烟。烟雾缓缓弥散在周身,他在一片暗色的光影里,静得好似一幅画。
不得不说,根据系统给的图像,骆珩这十年来,真的变化很大。当年的他,年轻,帅气,英姿勃发,浑身散发着少年的朝气与活力。
而现在的他,不得不说,沧桑了许多。缺少了年轻时的张扬,反而多了一些内敛与成熟。皮肤变成了小麦色,下巴上有淡清色的胡茬,本就帅气的脸庞更加的棱角分明,少了几分清俊,多了几分刚毅。
时光翩迁,昔日的翩翩美少年,进化成了一个魅力大叔。
程弯静静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心里盘算着对策。
就在这短短的半个多小时内,已经有好几拨美女前去搭讪。毕竟放着个又帅又有型的男人,谁不想去撩。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清纯小萝莉还是身材惹火的御姐,各色美女通通都败下阵来。
如果不是程弯知道骆珩之前有女朋友,他都要以为他是个gay了。
不过想想也是,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比别人更加冷静而克制。
看来想吸引大佬的注意力,得好好想想法子。
程弯琢磨了一会儿,心里已经有了对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站起了身。
那边的乐队刚刚唱完一曲,程弯衬这个间隙,过去找到了乐队的负责人。
“大哥,我啊,是音乐学院的学生。马上就要比赛了,从来没上过台,心里紧张的很。您看能不能通融通融,让我也上去唱一首,练练胆儿。”
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给那人点上。
乐队负责人叫邹平,跟骆珩差不多年纪,在这唱了也有大半年的时间,平时也不少见客人听得开心,也要上去嚎两嗓子的。再者看程弯一脸人畜无害的模样,说得话也实诚,就摆摆手,让他上去唱了。
程弯道了声谢,上前去试了试麦克。邹平唑了一口烟,饶有兴味地看着这小子能唱成什么样儿。
音乐响起,动人的旋律。
邹平莫名觉得耳熟,“这是……流光?”
程弯微笑着点了点头,《流光》,骆珩的成名曲。
果然,音乐一起,程弯暼见骆珩的身子猛地一颤。
程弯唇角微扬,果然压对了宝。
骆珩抬起了头,程弯也不闪避,大大方方地跟他对视。
后者很快别开视线,不过程弯还是在那一闪即逝地目光中,捕捉到了其中翻涌着的情绪。
程弯心里得意,不再看他,而是开始专注的唱起歌。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不愧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果然是有一把好嗓子。
唱起这首骆珩当年的歌来,一点儿也不吃力。虽说在个别高音部分和情感表达上稍逊一筹,但不可否认,已经将这首歌曲演绎的相当到位。
之前一些心不在焉的客人们,也渐渐被程弯的歌声所吸引。
人们屏息静气,认真地聆听。
一曲终了,掌声如潮。
连抱着看热闹心思的邹平,目光里都多了一丝赞赏。
程弯冲台下笑了笑,大方地走回了他自己的座位上。
吧台处,骆珩半垂着头,额前的碎发遮盖,辨不清真实的表情。
程弯这一唱,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不少耳朵尖的客人,听出了这是骆珩的歌。
于是掀起了关于“十年前那个昙花一现的天才歌手”的去向,展开了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