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二章稚语
林轩在林枫一将他放到地上之后,就像是一只小鸟一样飞快的飞走了。
林枫失笑,却没有挪动脚步,而是在原地等着。
果不其然,林轩很快的又一次出现在了林枫的面前,只是这一次他的手中拿着一只铅笔和一个本子,然后,林轩坐在自己的小椅子上,郑重的用铅笔将自己的名字写到了纸上。
孩子的字自然是不会好看到哪里去的,林轩的字也就是勉强能够让人看懂罢了,但林轩那两个端端整整的林轩二字一展现在林枫的面前,他就开始用特别自豪的语气和林枫说道:“爸爸笨笨,轩儿的名字是这么写的。”
林枫看了看林轩稚嫩的笔触,然后又看了看自己写的大气喝成的林轩,忍不住失笑。
林轩的字是标准的楷体,方方正正,没有什么变化,而他写的却是行书,行书本就是大开大合,字体行云流水,因为连笔,许多人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或者没有学过鉴赏的话,是根本看不懂行书的,他也是,在儿子面前显摆这个,结果反倒是起到了反效果。
“那轩儿喜欢爸爸的字么?”林枫蹲下身子,摸了摸林轩的脑袋,询问道。
林轩顿时纠结的整张笑脸都皱到了一起,偏生他生的玉雪可爱,这般皱一起并不会显得难看,相反的,怎么看都是可爱的不行的样子。
林轩很纠结。
爸爸写的明明就是鬼画符,难看死了,但林轩心中却觉得很好看,这样的纠结让林轩有些无措,他想了想,还是眨了眨眼,对着林枫放眼睛亮闪闪的大招道:“喜欢。”
林枫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开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真是他的幸运。
两人在书房磨磨唧唧了半天,却听到外面有一串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不等林枫开门,就有人推门而入,来人气喘吁吁的看着林枫,叫道:“枫哥。”
林轩看到林钥的时候,眼睛闪烁了一下,然后万分惊喜的叫道:“小叔,要抱抱。”
林轩说着,还将双手伸了出去,叫林枫酸的,忍不住摸了一把林轩的小脸,故作严肃的问道:“轩儿只知道要小叔抱抱,就不要爸爸了么?”
醋完,林枫这才和林钥打招呼道:“阿钥,好久不见了。”
林枫在细细的打量着林钥。
这三年,林钥的身上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归类于少年人的身材,现在已经有了成年人的模样,他又长高了,但没有了少年人抽条时会产生的,一种十分瘦的感觉,他的体态十分的漂亮,眉眼也长开了些许,比起三年前,显得凌厉了许多。
而这三年,对林钥的气质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如果说,三年前一直在林枫的压制下的林钥还有一种不自信的话,那么现在的林钥完全就是一个发光体,强大,自信,让人觉得无可匹敌。
“长大了。”林枫欣慰的说道。
这话在别人听来可能不怎么舒服,也是,分明是堂兄弟,用长大这个词,怎么感觉好像是把自己放在长辈的位置上?但林钥和林枫却没有这样的问题,因为他本身对林枫就是一种偏向濡沐的情感,听到林枫这句话,他只是欣喜而已。
一句长大了,却是对他无比的认同,就好像这三年来他的所有的努力都被认同了一般,这让林钥说不出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