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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已换(第1页)

第二十五章

“陆苳笙父母去世的时候,她还小,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当时办案的警察没有多问。而且,那桩案子是桩很普通的交通事故,横看竖看都找不到可疑的地方。死者家属,也就是陆泽和陆苳笙也没有强烈要求过要立案侦查,如果不是因为里面坐的那个人是本市的大企业家,恐怕警察都不会去一趟。”

“第二件事故就是她哥哥的飞机失事案。那桩案子没有发生在我们国内,跟我们这边也不沾边,所以更加没人去调查。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都是意外,但是接连两次意外发生在一个大富之家,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更何况,她哥哥一死,就剩下陆苳笙一个第一继承人。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薛周翻着那堆资料,想了想,“但是这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吧?飞机失事是国外调查机构下的结论,总不能说是陆苳笙买通了杀手,让全飞机的人一起陪葬,为的就是继承权。且不说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一般人能不能做出来,就是以她当时的能力来讲,也办不到吧?你看,”他把那页资料摆在李薇龙面前,“她父亲去世之后,掌管陆家财政大权的是陆泽,陆泽比陆苳笙大十岁,名校毕业能力出众,很早就进入了陆氏工作,在陆氏也是被当做太子爷看待的。而陆苳笙,那会儿还在上学,就是陆泽死的时候她都还在国外上大三,从未接触过陆家的生意,她就算杀了陆泽,也不可能拿到陆氏的大权。这一点她应该很清楚才对。”

“对,这就是矛盾的地方。最开始并没有引来警察的注意,还是后来,陆苳笙大学没毕业就被直接带回了陆氏,当上了董事长。她姑姑不忿陆苳笙一个黄毛丫头当领导,于是说她哥哥和侄儿的死有问题,矛头直指吴晗。”

让陆苳笙回国的人是吴晗,现在陆氏真正的掌权者也是吴晗,整件事情当中,得益最大的人也还是他。他从陆泽的副手一步登天,直接将原本那些暗藏在他羽翼下的势力放到了台面上来。如果没有陆泽的死亡,他作为一个外姓人,在这个家族企业当中,永远不可能走到现在的位置。

薛周渐渐回过味来,“你的意识是说,陆苳笙怀疑她父母哥哥的死亡,借着接近有风的旗号,想要重新查探当初的真相?”

李薇龙顿了顿,“不无可能。”

“可是这只是你的猜测。。。。。。”薛周话还没有说完,李薇龙就已经打断了他,“你看后面。”

她翻到一页资料前面,拿给薛周,“这是她父母死亡之后她接受询问时的笔录。你觉得有没有什么问题?”

薛周接过来,仔仔细细地往下看,越看眉头皱得越紧。陆苳笙当时接受询问时的反应并不激动,十分自持,整个人虽然在哭,但是并没有到一种无法自已的地步。如果这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年人,她做出这种反应或许还正常,但是换成了陆苳笙这个一个尚在花季的少女,就不太正常了。

后面,是陆苳笙的姑姑后来接受调查时的笔录。她一门儿心思想要把吴晗和陆苳笙拉下来,自己坐上那个位置,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先是曝出她丈夫养音乐学院大学生当情妇,接着又是那几个女生爆料说他挪用公款,继而发生了一系列的财务问题,把陆苳笙这两个最后的亲人彻底送进了监狱。

父母哥哥的死仔细一想都很蹊跷,剩下一个姑姑想要对付吴晗却又被吴晗送进了监狱。这活脱脱的就是一出公主复仇记啊。正常人第一个反应,的确应该是想方设法为自己父母的死因找出一个真相。

“有件事情你清楚吗?”李薇龙说,“上次骗保案件的那个舒启华,就是吴晗的人,吴晗要是摄政王,那他就是封疆大吏。你觉得这件事情跟陆苳笙有没有什么关系?”她默默地将后面那句“跟郑有风有没有什么关系”给咽了下去。

到底是自己喜欢的人,李薇龙暂时不想把这些怀疑落到他的头上。

见薛周闭唇不语,李薇龙不甚寥落地笑了一声,“我知道这些事情都只是猜测,尤其是在你们这些老刑警面前,显得特别幼稚。但有一件事情,我觉得我比较有权威。”

“苏越身上的那个新包包,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陆苳笙送给她的。”见薛周抬起头来看自己,李薇龙续道,“那个包包是个很小众的奢侈品品牌,国内没有专柜,需要到国外去买才行。而且那个牌子比较低调,在国内还没有火起来。换而言之,背的人比较少,不容易撞包,同时也是一种品位的象征。如果不是十分熟悉这方面,不可能去买那样一个包包的。”

“我刚开始的以为送她包包的人是个男人,还在想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花丛高手。送礼物,不仅让自己和收礼物的人有面子,还十分周到地为姑娘想到了,这个男人如果不是长期在花丛中打滚,是不可能做到的。”李薇龙笑了一下,见薛周睁着眼睛看着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语重心长地说道,“薛周啊,你天天跟郑有风待在一起,你能学学他么?我怕你这样,你将来五十岁都找不到对象。”

无意当中又被吐槽了直男性的薛指导员一头雾水地看着李薇龙,觉得女人这种生物,真的有点儿奇怪。

李薇龙叹了口气,“你身边有几个男人送东西会细心成这样?如此周到,很难不让人觉得他是有所图。”

薛周反应过来,的确,一般的男人,就算对讨好女孩儿特别有经验,也不至于会细心到这种程度。男人买东西,通常就是只选贵的,稍微长点儿心的,会问一下导购员,哪款最流行。然后提着一个不出小区就能碰到十七八个人背的包包,欢天喜地地走了。根本不会想到什么品位什么搭配。

李薇龙:“我原本还想提醒一下她的,免得上当受骗。但是后来看到她拿了支口红出来用,就知道东西肯定不是男人送给她的。”

她续道,“口红是个热门色号,东西倒是不贵,但很难买。或许这世界上还有个男人愿意费尽心机去买一个不容易撞的包包送给她,但是没有哪个男人能分清,哪款口红是热门色号吧?”

薛周深以为然地点头。毕竟在绝大多数男人眼中,女性的口红颜色只有三个:大红,浅红,深红。

除去一些专门从事这方面职业的男性,没有哪个男人会成天关注口红的热门色号。

一个包包有可能是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但如果再加上一支口红,是男人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小苏身边,有能力送包包的人不多,陆苳笙算一个。但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李薇龙问道,“你们男性,可能不太知道女□□朋友的准则。女孩儿之间的感情来得快去得快,有可能因为两个人用同一支口红就熟悉起来,也有可能因为撞衫就不高兴。但是真的想要很铁,那是很难的。在成年女性的交友标准当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经济实力。毕竟,女孩子在一起经常谈论的就是包包衣服口红,别人有你没有,这个话题很难进展下去的。”

薛周:“你的意思是,陆苳笙和苏越,她们两个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阶层,陆苳笙这么细心地对待苏越,是别有目的?就是想从她身上套取东西?”

“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其他可能性。”李薇龙顿了顿,说道,“毕竟,苏越的经济实力放在那里,很难想两个从来不认识的女孩儿乍然间遇见,平常又没有交集,会这么要好。”

“我。。。。。。”她想了想,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词语,“我并不是说看不起苏越或者什么的,但的确是如此。对于陆苳笙来讲,不管是一个包包还是一支口红都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她在这上面用的心思,却很不简单。”

东西是其他的,更重要的还是这里面的心意。

既能让苏越承她这个情,又能不给她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或许可以说陆苳笙手段周全,但是在成人社会当中,无缘无故,干嘛要对苏越那么周全?

更重要的是,“小苏的性格,我们大家多少都了解。绝对不是一个能拿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而无所谓的人。但是你看她,她就算知道了,也没有任何的不适。换句话说,陆苳笙是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在跟她做朋友。”后面的话李薇龙没有说下去薛周也能明白。看苏越那副模样,她多半还喜滋滋地真的把陆苳笙当成好朋友,一心一意帮她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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