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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大顺的身世(第1页)

三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悠然地坐在地印子房内,高谈阔论,好不热闹。

窗外,那轮月亮近乎圆满,洒下银白的光辉。

此时冯刚不在身旁,妮子顿时放松了许多,不再那般拘束。

她大口咀嚼着美味的獾子肉,吃得津津有味。

在这个时代,女孩们完全没有身材焦虑的困扰。

别说是在农村,就算是在城里的大街上,也鲜见几个胖子。

无论是那肥美的肥肉,还是诱人的油炸食品,小姑娘们一瞧见便两眼放光,哪里还会去考虑什么肤白貌美大长腿?

那个时候的女人们,没有过于花哨的服饰,没有变化多端的发型,更没有浓妆艳抹的妆容。

她们钟情于绿军装,不爱红妆爱武装。

或许因为分工不同,女同志们有着不同的工作岗位。

但无论身处何地,从事何种职业,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从她们的眼神中,能够看到一种强大的力量,那是信仰的力量,如同璀璨的星光,闪耀着坚定与执着。

“妮子,大顺到底是冯叔从哪儿弄来的呀?

我瞅着这狗可真是不一般呢。按理说,大笨狗通常脾气都挺暴躁,可大顺却截然不同。

在林子里,它比我们都要冷静沉稳。

它可不是那种见到个会动的东西就咋咋呼呼的,它心里清楚得很。

什么东西能撵得上,什么东西撵不上,颇有些青皮子的风范。”

趴在地上的大顺,仿佛真能听懂似的,竖着耳朵,紧紧地盯着张卫东,咧着大嘴,喘着粗气。

妮子乐呵呵地夹起一块獾子肉丢给大顺,笑眯眯地说道:

“你们要是跟大顺跑几次山就知道了。它呀,挑选猎物更是有一手,除了不会说话,感觉和人没什么两样。”

“妮子,跟冯叔说说,给俺俩也弄条好狗崽呗?俺瞅着大顺和下沟屯二楞哥家的大灰,心里痒痒得厉害。

跑山的时候有条好狗那可真是如虎添翼。

就拿今天来说吧,这么大的林子,要是没有大顺领着,别说獾子了,鞋拔子俺俩也找不见啊。”

彪子挠挠头,嘿嘿傻笑着。

“等完了我跟爹说说吧,先说好啊,好狗可遇不可求。

就拿大顺来说吧,它原先是我爹的好朋友养着的,后来……”妮子顿了顿,想起了往事,缓缓道出了大顺的身世。

大顺原来的主人,是冯刚一起打围的好兄弟,青岭屯李炮家的头狗。

老一辈人打猎用洋炮,也称为炮手。姓带个“炮”字,那是老百姓对于跑山厉害的人的一种尊称,相当于行业内认可的称号。

跑山的叫炮手,放山的叫把头,淘金的叫保金。

(PS:以后对各位书友的尊称就叫炮友,不是炮手!)

李炮在两年前的山里,碰上了带着崽子的走驼子,经过一番人熊激战。

最后被听到动静尾随而来的跳涧子偷袭,连人带熊全被屠戮。

一群狗里就只跑了一个大顺,大顺当时还是个小崽子,跟着头狗打秋风的,侥幸活了下来。

它也是李炮托出来的最后一个头狗。

李炮死了之后,因为横死进不了祖坟,就埋在了林子里。

大顺回来后不吃不喝,老想往外跑。

家里人本来寻思把它卖了,结果人来领狗的时候,大顺早就撩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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