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之子真可杀!
第四十七章是剑仙
面对一桌子山珍,叶弘心里却一直在想着沈白的事情,这一顿饭吃的索然无味,就此草草了事。
回宗门后,叶弘又独自一人去了后山试剑。
据魏寻在信上说,此剑乃是初阶绝品水行飞剑,最好搭配“祈雨术”一起使用。
“祈雨术”是中级水系法术,比“呼风唤雨”神通弱上许多,若是修为不到家,实际上并不一定能降下雨水。
在修炼御剑术之前,首先要做的是滴血养剑,不仅仅是飞剑,基本上各种法宝都需要进行滴血认主,并且长期温养,只有这样,法宝才能和主人心意相通,从而如臂使指。
可是,这么做随之带来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若是长期用精血温养,气息相通,一旦飞剑或者法宝受损,那么主人也会受到反噬。
故而修士一般都是决定了自己的本命飞剑之后,才会选择一直用精血温养。
叶弘觉得,这柄飞剑虽然虽然质量不错,但是远远达不到与他相伴一生的标准,最多就是筑基期过渡用一下,到了金丹期肯定就要换成更好的中阶飞剑了。
因此准备滴血认主就算了事,并不准备用长期精血温养。
忽然记起来,这剑好像还没有名字。
他轻轻拂过雪白的剑鞘,“既然你与雨有不解之缘,那便叫你甘雨如何?”
想了想又觉得无趣,因为他手机里又没有下载某款二字手游,而且现在也不会再有群友跳出来接○梗了。
“甘露剑,往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
一抬手,剑已拔出鞘,只见剑光明亮如秋水,锋利无比,他划破手指轻轻抹过剑身,再看时,血已经浸润到剑身里面,化作一条血痕,然后逐渐淡去。
自此,叶弘和甘露剑之间终于建立了一点奇妙的联系,可以修炼御剑术了。
他脸上不禁浮现出一抹笑容,毕竟,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可一直都是他的梦想,小时候看《仙剑奇侠传》那颗成为剑仙的种子就已经在心中埋下了。
御剑术算是基础法术,并不难找,他已经提前备好了。
说起来,御剑术又被叫做剑遁、飞剑术,练到高深之处,不仅可以像柳鹤亭掌门那样驾驭剑光极速飞行,还可以用意念来控制剑,从而达到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效果。
“科目一容易,只是这科目二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叶弘轻叹了一口气,说实话,他有些想象不出来自己站在甘露剑上飞行的画面,毕竟有点反直觉,而且万一不小心摔下来或者撞山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故而需要选择一个人少、视野开阔和地势平缓的地方。
……
秋叶宗内有一处最合适,那座山头最早开发,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稀疏,外加山门之内不允许飞行,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专门的“驾校”,原来的名字逐渐没人叫了,而是约定俗成叫做“御剑峰”。
御剑对于一般修士来说,基本没什么难度,就是需要专心致志,一直练习到熟练了就好。
叶弘一直尽量尝试着放空大脑,可是时不时就有一个念头控制不住自己冒出来,其他的到还好说,就是一想到沈白辱母的丑事……
为什么,秦阿姨她长得也不漂亮啊。
不对,这件事根本就和漂亮不漂亮无关,不然的话,我岂不是……
叶弘忽然呼吸一滞,脚下一个踉跄,直接连人带剑就摔在了地上。
我怎么对她能有这种龌龊的想法呢?
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感到头晕目眩,并不是因为摔重了,而是心理问题引起的“心病”。
叶弘已经想了很多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过这个消息是假的,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这足以说明在他的潜意识里,其实也曾经想过这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