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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随后将床边的薄被盖到了林晚的身上。

“还不是时候。”陆年之捏了捏她的脸。

“那该是什么时候?”林晚问完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有点傻。

只是,这跟她设想的节奏不一样,她总觉得自己不与陆年之做点什么,心里就不踏实得很。

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都可比利用,什么都可以出卖,包括林晚自己。

“在你想要的时候。”

林晚的心安安稳稳落了下去,在听到陆年之的话后,又刺痛起来。

她翻了个身,将头抵在陆年之的怀中,感受到陆年之想要往后退,林晚伸出胳膊,紧紧箍在了他的腰上。

床虽然窄,但两个人都很瘦,刚刚好将他们装下。

林晚深吸一口气,蹭着陆年之的胸膛,额前的刘海变得凌乱起来,盖住了她的眼睛。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着急赚钱吗。”

陆年之的手抚上她的后脑勺:“我在听。”

“我之前差点就不能来港琴上学了。林建刚……我爸,他偷藏了我的录取通知书。”

林晚察觉到陆年之手中力度加大,她继续:“我用十万块的欠条,换来了上学的自由。”

她的语气波澜不惊,似是在讲别人的经理,而她只是一个旁观者。

这只是林晚如烂泥般生活里最司空见惯的一件,却也是陆年之这种如流水线般生产出来的好学生从没经过的事情,通常来讲,他们一辈子也遇不到她经历的任何一件事。

事情当然没有林晚描述的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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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邻居家的羊“咩咩”被林建刚亲手打死后,林晚意识到,若想逃出这座牢笼,唯有努力读书,去到大城市,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开阔她的视野。

她把目标定在了港琴大学,只因为她曾经无意中听到村学校的老师提起,她的亲生母亲,曾经是港琴大学的高材生。

后来,林晚在《诗经》里读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芃芃指的是草木茂盛的样子,她只能靠书本里的文字想象妈妈的样子,一个能用《诗经》取名的书香世家,一个港琴大学的高材生,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村里,和林建刚这样的好吃懒做一无是处的老男人生下她?

这些,林晚都不得而知。

林建刚只肯告诉她,那个叫谢芃芃的女人,在生下她后就难产大出血去世了。

村里死掉的母亲不止谢芃芃一个,就连坟墓都是草草堆了个土堆,上面插了块木牌子,歪歪扭扭刻了个“谢朋朋”,连名字都没刻对。

林晚对谢芃芃的所有印象就是这座孤坟,林建刚嫌晦气,从来都没去过那里,只提起这个为他生孩子而死的女人时,一边呲着牙,一边对林晚耳提命面:

是他林建刚又当爹又当妈,将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若不是他好心,她林招娣早在被宣告是个赔钱女娃的那一刻,就被溺死在池塘里了。她生要做林建刚的孝顺女儿一辈子供他吃供他喝,死了也要与她的好母亲一样保佑他们老林家吃穿无忧发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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