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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良人(第1页)

傲雪算是见识到了钱的好处。

他们在青岛住的是最豪华的外国饭店,在那里下榻的宾客,不是西洋政要就是白俄富豪。她和金玉郎住进了一幢西式大楼的四楼客房,客房里外三间屋子,大玻璃门通着宽阔露台,站在露台上,可以遥遥的望见大海。现在已经入秋,不是下海戏水的黄金季节,但是正午时分还够热,起码是比北京热些,海滩上还是常有西洋男女露着肉走来走去,总而言之,他们来得不算太晚,还是好时节。

傲雪平时不爱玩,没那个闲钱,也没玩过,不知道怎么玩。可她终究是青春年少,如今到了这全新的地方来,受了这狂欢气氛的感染,也像是成了个新人。只可惜他们到达得太晚了些,今天是哪里也去不成了,只能是等待着吃完晚饭安歇了。

独自站在露台上,她眺望着远方,看着是气定神闲,其实心中暗暗的很慌。玻璃门后的卧室,其实也就是她和金玉郎的洞房。先前在火车包厢里,四周都是薄薄的板壁,门外便是客来客往,两人又是不熟,当然互相都只能是以礼相待。可今晚不同了,今晚他们脚落实地,以着新婚夫妻的身份,住进同一间客房了。

玻璃门半开着,她竖着耳朵,能听见金玉郎在房内忙忙碌碌。饭店里的听差早把他们的行李送进了大立柜里,他这时开柜门关柜门,定然是在取常用的什物。傲雪在进门之时,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所以和他保持了距离,他忙他的,她不闻不问。僵持似的等到了现在,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隔着大玻璃门,她看见房内灯火通明,双人铜床上被金玉郎倒满了零碎衣物,而他夹着一团睡衣似的绸缎玩意儿,正走出门去奔了浴室。

傲雪见了此情此景,依旧是心慌,洞房花烛夜之前的沐浴,因为是如此的含义无限,所以竟比那真正的夫妇之礼更令人羞。不但羞,更有怕,她恨不得夺路而逃,可心中另有一个理智声音发号施令,催着她转身走回房内,关了露台门窗。手脚闲着没地方放,坐在床边等待也不像话,于是她给自己找了点活计,弯了腰收拾床上那些大小的衣物,衣物都是金玉郎从皮箱里大捧的抱出来扔到床上的,汗衫内裤袜子应有尽有,她一件一件的抖开叠好,红晕从面颊一路染开来,染得耳梢都是滚热粉红。

浴室房门一开,是金玉郎走了出来。傲雪猛地直起身,手里还攥着一双袜子,然而金玉郎并没有走过来,隔着墙壁问她:“茶房送饭进来没有?”

她听了这话,莫名其妙:“没有。”

他“噢”了一声:“我方才叫了两客晚饭,送得是够慢的。”

傲雪一听这话,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一点也不饿。而还未等她再回应,外头门铃响起,正是茶房推着餐车到来。

这外国饭店里的一切都是洋派的,茶房也是衬衫笔挺戴着领结,动作彬彬有礼。傲雪缓步走出之时,就见茶房已经轻手轻脚的在大餐桌上摆好了饭菜,正推了餐车往外退。而大餐桌旁站着个湿淋淋的人,正是金玉郎。

金玉郎的头发没有擦好,平素一丝不苟的短发垂下来,刘海发梢还在滴水。胡乱裹着一件蓝色浴袍,他那腰带系得松松垮垮,足以让傲雪瞧出他里头是一丝不挂。抬头看了傲雪一眼,他自己先坐下了:“来啊,吃。”

傲雪犹豫了一下,在他对面坐了。桌上摆得琳琅满目,算得上是一顿西式的盛宴,一样一样,她都叫不上名字来,心中便是先想自己这位丈夫旁的不会,在享受这方面倒是精通得很,随即她又为丈夫辩护起来:今晚是什么日子?两人本来就该安安生生的享受一顿盛宴。

忽然伸到面前的酒瓶口吓了她一跳,她抬头望着金玉郎,就听他问自己:“葡萄酒,喝不喝?”

她连忙低头,找到了手边的高脚大玻璃杯,将杯子举起来凑到瓶口,她说道:“我……少喝一点吧。”

金玉郎咕咚咕咚给她倒了大半杯,然后收回酒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端起酒杯向她一举,他说:“干杯。”

然后不等傲雪和他碰杯,他已经仰头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抄起刀叉,他开始切牛排,牛排煎得半生不熟,切开来内里还是鲜红的,血水流了一盘子。他叉起一大块牛肉送进嘴里奋力咀嚼,嚼够了转身一低头,将一口肉渣滓吐到了旁边的空碗里,抬头看着目瞪口呆的傲雪,他说:“我肠胃不好,晚上不敢吃大餐,怕不消化,只能是尝尝味道。”

然后他双脚一蹭脱了拖鞋,在大椅子上盘起了腿,又往嘴里送了一口牛肉,一边咀嚼一边环顾房内的陈设,摇头晃脑的,竟是个心旷神怡的模样。把这一口肉渣滓也吐掉之后,他端起一小碗西米布丁,送到嘴边“刺溜”一吸,吸功卓绝,竟然一口吸入了整小碗的布丁。这回他没有再吐,一边将布丁咽下,他一边腾出手来,挠了挠脚背。

傲雪不知道金玉郎私底下竟是这般模样,她活到这么大,也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人——这也能叫人?这竟会是个在现代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人?家里的狗也比他更有规矩些,这是个野人吧?

她早就知道金玉郎不成器,结婚之前也曾做过设想,设想他会是如何的惫懒浪荡,也设想过自己要如何的规劝他,又要如何的宽容他。结果想来想去,她万没想到他的问题不是惫懒浪荡,他的问题是恶心人!

双手握着刀叉打着哆嗦,她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这毕竟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作为新娘子,是不是不应该为了丈夫的吃相而翻脸?

这时,金玉郎俯下身去,开始叮叮当当的喝汤。汤是温热的鸡茸鲍鱼汤,正适合他虚弱的肠胃。他呼噜呼噜的吸溜着喝,喝了几口之后一抬头,他舔着汤勺,向着傲雪一笑。

一路上他都没对她笑过,如今算是婚后他第一次笑,笑过之后,他开了口:“吃啊,这家饭店的西餐很有名的。”

傲雪硬着脖子,微微的一点头:“看出来了,你吃得很有兴致。”

金玉郎睁大了眼睛,做了个疑惑表情:“你没兴致吗?”

傲雪放下了刀叉,勉强维持了平静神情:“我还不大觉得饿,只是有些累。”

金玉郎低头看了看桌上饭菜:“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些?”他站起来,端起了一盘番茄鸡丝焗饭:“那你尝尝这个,这和中餐差不多,应该合你的胃口。”说着他从汤碗里抄起了自己的勺子,舀起一勺子焗饭就杵向了傲雪的嘴。焗饭里头夹着融化了的奶酪,那奶酪牵牵扯扯的拉出长丝,盛放在他那汤汁淋漓的勺子里,看着简直令人心惊。傲雪吓得一扭头躲了开,眼看着那勺子追着自己又来了,慌忙举手又是一挡:“我不吃。”

那勺子他刚舔过,而她因为心里嫌他,所以真是宁可饿着也不能吃。金玉郎被她挡得勺子一晃,一勺子热饭全撒在了她的旗袍襟上。她“哎呀”一声,站了起来,用餐巾掸了掸衣襟上的饭粒,她正要说他几句,哪知道桌上“咚”的一响,是他将勺子狠狠掼向了餐桌。

“要是看不上我,就别嫁我!”她抬起头,就见他恶狠狠的瞪着自己,正是个目露凶光的模样。而金玉郎端起汤碗又往桌子中央一摔:“我娶你是做太太的,不是娶了个祖宗给我脸色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汤碗摔进了一大盘冷菜里,汤汁飞溅的摔出了一声巨响,配着金玉郎的怒吼,震得傲雪一时间呆了住。而金玉郎气冲冲的绕过餐桌冲进卧室,“咣当“一声摔上房门。片刻之后,他穿戴整齐又冲了出来,头也不回的推门走了。

傲雪依然呆站在桌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意识到自己方才是挨了新婚丈夫的骂,而在这个洞房花烛夜里,自己的丈夫也刚刚负气走了。

紧接着,她又想起来,金玉郎在临走之前,对自己骂的最后一句话是“给脸不要脸”。

热血一阵阵的轰上了头脸,她从小就是个自重的孩子,在父母跟前都没受过一句重话,长大之后更是活得又厉害又矜贵,尽管家里穷了,可谁又敢低看她半眼?一路铮铮的活了十九年,结果在这新婚夜里,她被丈夫骂成了“给脸不要脸”。

她生平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她想追出去揪住金玉郎问个明白,然而转念一想又不能。这是饭店,左邻右舍都住着人,那金玉郎又像个不通人性的野兽似的,两人真在外面吵起来了,他可以不在乎,她却丢不起那个人,这里距离北京千里迢迢,她想要负气回娘家也不能够。

她靠墙站了,弯下腰去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就喘成了无声的抽泣。果然是嫁错了,她想,原来一切都早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没有谬误,没有侥幸,金玉郎果然不是良人,她果然是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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