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催的南美高地、山区原住民,几千年前,这片大陆上他们能够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也就是几种羊驼,选择余地太小。
就算打猎,那也比北美洲的远邻们都要惨得多,那边至少还有野牛啥的。
安第斯山脉一带,那年月真是没牛、没猪、没羊,更加别说什么马。
犄角旮旯、与世隔绝,几千上万年的都和旧大路没啥联系,结果在西班牙人大举入侵时,印加帝国的战士们还以为块头庞大的马是什么超级怪物!
还没开打,就先输了一阵。
海拔高、资源相对单一,这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原住民们想吃肉,那也不可能老杀羊驼不是?
如果那么干,地主家也都没余粮了!
原住民们也是有办法滴,靠山吃山、因地制宜,到处抓能有个一两斤重的豚鼠吃。
不仅吃,还养,结果时间长了,豚鼠这货就像旧大路人养兔子一般,成了种很常见的小家畜,而且饲养普及程度还远超旧大陆人养兔子。
更搞笑的事:如今家养的豚鼠到处都是,野外反而已经绝种了!
按照安德烈的说法,在玻利维亚这边,除了部分大城市里的欧裔家庭,养殖豚鼠的情况非常普及。
和所有啮齿类动物差不多,豚鼠还特别好伺候,什么都不挑,平时喂点家里的剩菜剩饭就能养活,都有点像俄国农村里没事养点鸡鸭类似的情况。
张楠一听,这情况在华夏农村同样常见,只不过就是每户养个一两头猪,再养上几只鸡、鸭。
平时有蛋换点钱,或者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农忙前杀只鸡补一补,年猪那是又有钱,又有好吃的肉肉!
观念不同呀,豚鼠,上辈子在花鸟市场里就见过不少。
你说这活的看着是宠物,貌似还挺可爱的。
可这扒皮抽筋、开膛破肚上烤架,看着就恶心,视觉效果最多也就比上辈子一些傻逼吃蝙蝠炖汤强点。
走了走了,这边街道是小网格状,没原路返回,离停车的地方最多也就百多米,兜个小圈子回。
是被恶心到了,但盗墓的出身,没到吓得落荒而逃的程度。
结果。。。在隔了两个街角的地方,又发现有烤豚鼠的。
这处显然比刚才那个烧烤摊高档些,是家综合餐馆,烤肉架放在门口。
好吧,拉巴斯就是人人吃豚鼠,家家餐馆皆有这玩意,就像华夏的饭店,有几家没鸡鸭的?
站得稍远,看着那店门口的烤肉伙计在那操作,对烤架上的肉是不敢苟同,但感觉这烤架真的很有个性!
餐馆烤肉需求量大,那个烤架下边生碳火,上头是个类似手摇式加特林机枪的家伙,一只只因为遇热肌肉收缩而被烤得嘴巴大张的倒霉扒皮豚鼠,都被屁股朝后插在一根根“枪管”上。
死不瞑目呀!
烤肉伙计时不时手摇下“加特林”的摇把,顺便往上头插着的一圈豚鼠身上刷点不明酱料,再撒点香料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