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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二章 分筋错骨手(第2页)

它作为一种用来取乐的玩物类鸡种,养来并不是为了吃的。

但因为它用途的特殊性,养斗鸡的人往往会不惜成本,好吃好喝的伺候它。

所以斗鸡的食物营养程度要比土鸡更高,身体所积累的风味物质也更加充足,滋味也比土鸡更好。

不过它在选种的时候,标准就不是好吃的标准,而是战斗力。

所以它的肌肉纤维会更粗壮,从而导致肉质会比较柴。

如果想要烹饪,将它做得好吃,难度也更高。

为了处理这只斗鸡,李逸特意提前两天宰杀,用料水腌了一天一夜。

浸泡的料水中,李逸放了二十多种药材,去除了它的火性,让它吸收了足够的滋味。

而它在和整雁一同烧煮了八个小时以后,也吸收了整雁的所有精华,更通过焖烧的方式,激发出了自身的特殊肉香。

因此,在破背而出后,它散发的浓郁香气,瞬间就盖住了餐桌上其他所有菜的味道,霸道无比。

“哇!好香!”

在场众人在闻到这股香味后,都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道菜,吃的是这里面的这只。”

李逸拿过刀来,熟练的将斗鸡拆分开来,一边解释:“八个小时的焖烧,已经把整雁炖烂了,所以骨头才能完整的抽出来。

整雁的肉是已经烂了,虽然也可以吃,但已经谈不上口感了。

不过里面的这只鸡熟成的程度是刚刚好的,软烂正合适。”

很快,他就将斗鸡拆分好了。

收起刀来,他开口示意:“可以了,吃吧!”

在场众人早就按捺不住了,听到他的话,纷纷伸出了筷子。

孙丽夹起了一块带皮的鸡腿肉,送入了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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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皮入口,表层略显粗糙的颗粒感,口感和普通鸡肉略有不同。

而它颇为Q弹的口感,也完全不像是炖了八个小时的样子。

牙齿落下,内部的鸡腿肉受压,顿时释放出了一股浓郁的鲜美汁水。

汁水的量颇为惊人,仿佛每一条肌肉纤维里都锁着一股极鲜的鸡汤一样。

而在释放出肉汁后,那些鸡腿肉也没有失去活力,依然滑弹,充满了嚼劲。

孙丽细细嚼着,表情几度变化,最终才将鸡肉咽下,开口惊叹:“这个鸡肉太好吃了!汁水怎么会这么足?好鲜啊!”

“太牛了这个菜。”

陈建兵也吃得连连点头,一边感慨:“如果天天都吃这样的菜,肯定谁都想当皇帝啊!”

蔡邵芬笑着打趣:“里不就是皇上吗?”

“我那是演的。”

陈建兵笑道:“拍完了我不还是一样吃盒饭吗?”

说着,他扭头看向李逸,由衷赞叹:“我以前一直觉得,古代的皇帝和现代普通人的生活也差不多,可能还没现代人幸福。

但要是古代御厨都是你这水平,那皇帝可比咱们幸福太多了。”

“那你想多了。”

李逸笑道:“就算皇帝,也不可能天天吃这道菜,你要是有空,三五个月来找我喝场酒,那生活肯定比皇帝幸福。”

“哈哈!那可说好了!”

陈建兵兴致勃勃:“下次我把我老婆也带来!让她也尝尝你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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