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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恶邻(第1页)

七桥镇镇东头住着一户读书人家,梅家。

梅秀才他爹是几十年内镇里出过的唯一一位举人,还是二十五岁时就中的举,可谓是前途不可限量,颇受附近乡绅看重。举人老爷也有些手段,很快就攒下了一份家业,不但从村里搬到了镇上,还在主街盘下一间饭馆,刨去伙计工钱和各种花销,每月至少也能赚五六两银。

房子有了,家产有了,举人老爷看看身边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姑媳妇,准备纳一房娇滴滴的小妾。

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举人老爷出门时不小心绊了一跤,活该他倒霉,脑袋上什么伤口都没有,愣是再也起不来了。

村姑媳妇是个好强的,葬了丈夫,一人把刚出生的儿子拉扯大,还供出了一个秀才。

梅秀才生的清秀俊朗,可惜身子骨生来就弱,每逢春秋都要病上两场。与功名相比,他娘觉得还是先让儿子传宗接代更重要,便开始张罗给他娶媳妇。哪想梅秀才眼界颇高,姑娘太高、太胖、太矮、太壮、太丑了他都看不上,后来被老娘逼烦了,躲回老家小住,这一住,就被村里一位名叫水仙的美丽姑娘迷住了。

水仙是孤儿,从小寄居在姨母家,上面有一个姨姐下面有两个姨弟两个姨妹,连姨姐妹们都得下地干活,她更是像丫鬟一样忙里忙外,好“主动报答”姨夫姨母的养育之恩。遇见梅秀才那年,她刚好十五岁,不涂脂粉不着锦衣,却身段窈窕姿容明艳,天生妩媚风流,只一眼便夺了梅秀才的魂。

在村人眼里,梅秀才无疑是姑娘心目中的乘龙快婿,姨姐妹们心动了,水仙自然也心动了。

凭借天生好容貌和自小寄人篱下锻炼出来的心眼,几次偶遇后,她很快收获了梅秀才的爱慕怜惜,让他不顾水仙姨母再三言语诋毁,不顾自家老娘的反对,三媒六聘把水仙娶回了家。

洞房花烛夜,酒不醉人人自醉。

水仙羞答答地躺在大红被褥上,俏脸通红,被梅秀才剥粽子似的褪去衣裳,露出里面白嫩嫩的女儿身。眼前雪肌诱人,鼻端清香荡漾,梅秀才血脉卉张,哪里还记得什么斯文,扑到娇娘子身上一阵乱摸乱啃。水仙呢,知道如何让男人更喜欢自己,于是她并不似旁的姑娘那般娇羞任夫君为所欲为,而是大胆的迎合他,勾的梅秀才进门前便交待了一次。

梅秀才体虚,经此一次已经有些撑不住了,可他是新郎啊,洞房夜,这般已经够丢人了,若是不破了娘子身子,他还用活吗?遂强撑着继续搂抱亲热,这次稍微好了点,只是才入了半截指头那么深便又交待了,身上大汗淋漓身下精泄不止,声声粗喘中白眼一翻,找他爹去了。

儿子死在媳妇身上,秀才老娘痛不欲生,骂水仙是狐狸精,专门要男人命的,要休了她。

水仙可不是软弱可欺的主。

因为违背姨母意愿嫁给梅秀才,她跟姨母家里已经闹僵了,如果被休回去,等待她的不定是什么下场,所以发现相公暴毙后,她咬破腕子染红了元帕。待婆婆骂她,她拿着元帕哭自己已经是梅家人了,肚子里极有可能有了梅家的骨肉,求婆婆不要休她。

她哭得可怜,远近街坊都替她说话,秀才老娘一是碍于人言,二是为了儿子的骨血,只好认了她这个儿媳妇。两个月过去,水仙肚子没有半点变化,请来郎中一摸就知道没有身孕。秀才老娘再次提出休她,水仙哭得凄惨无比,扬言她与夫君情深,生是梅家人死是梅家鬼,本想替夫君奉养寡母,既然婆婆不喜欢,她干脆下去陪夫君好了,作势便去撞墙。

她怎么会死呢?别说梅家有丫鬟婆子,就是街坊邻居,见她这般,也都要劝阻啊。

这出以死明志的戏,为水仙赢来一片赞誉,秀才老娘若是再坚持休妻便是恶婆婆,只好作罢。

接下来的三年,便是水仙跟婆婆斗法的过程。人前她对婆婆百般孝敬,人后她跟她阴奉阳违,从来不任由婆婆折腾揉捏。早上秀才老娘跟旁人说她坏话,晌午她便出去哭诉各种为人媳妇的委屈,偶尔不小心露出身上伤痕。水仙演得好,镇民大多都信她,气得秀才老娘大病一场,水仙趁机收拢下人伙计的心,真正接管饭馆生意,秀才老娘得知后,吐血身亡。

自此,水仙真正成了梅家主人。她遣散家中老仆,只买了两个粗使丫头还有一个看门婆子,白日里出门时,身边带着一个丫头作伴。因为当家作主了,因为再也没有人能将她手中产业夺走,她也不必像以前活得那么刻意,随心所欲,过得好不快活。

寡妇门前是非多。

她一个貌美小寡妇常常抛头露面,名声渐渐臭了起来,闲言碎语越来越多。

水仙一点都不在乎。

她去饭馆坐镇,店里生意能比平时好上一倍,被那些臭男人看上两眼又如何?只要能赚银子,别说看两眼,就是有胆大的偷偷摸她小手,她也笑呵呵地跟人家打情骂俏。偷东西是罪,女人出门跟男人说话可不是罪,没人能奈何她!那些喜欢背地里指指点点的黄脸婆子们,还不是嫉妒她财貌双全?嫉妒她没有相公却有众多男人争相讨好?

但她也不可能事事如意。

譬如斜对面肉铺里的那个屠夫,也就是住在她隔壁的那个冷脸男人,便是水仙的眼中钉。

她对宋陌,可以说是因爱生恨。

对梅秀才,水仙是有点感激的,毕竟那个男人将她从泥坑里救了出来,给她名分给她富贵。她也想过跟他好好过日子,孝敬婆婆,做个令人羡慕的秀才娘子。可她跟梅秀才无缘,连真正的夫妻都没能做成,跟婆婆也没有缘,为了好好活着,她必须让自己留在梅家,必须跟婆婆作对。

婆婆在时,她行事谨慎,坚决不给她休她的把柄。但她正是姑娘家最好的年纪,洞房时也尝到了些许欢好滋味儿,哪能不思春?待婆婆去后,没人能约束她了,水仙便想找个好男人招赘进来。当然,若是对方没有一大堆烂七八糟的亲戚,她也愿意带着嫁妆改嫁的,左右她已为夫君守了三年,符合本朝绝户之家寡妇得家产的法令。

思春之际,水仙每次想到的都是隔壁的宋屠,宋陌。

宋家世代都是屠户,闲时替人杀牛宰猪,平常以卖肉为生,自然攒下不菲家产。到了宋陌这一代,长辈均已辞世,家中只有他一人,这就符合了水仙嫁人的条件。

最让水仙动心的,还是宋陌的相貌。

其实宋陌习惯早出晚归,水仙在家里很少正面碰到他,偶尔站在院子里能听到隔壁打水洗漱磨刀劈柴等动静。直到她第一次去自家饭馆,出门瞧见别对面肉铺生意热闹非常,便倚门凝望,望着望着,买肉的众人散去,露出店主身影。

与想象中的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不同,冷冷站在那里收拾案板的宋陌,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看的男人。

怪不得去他那里买肉的多是媳妇姑娘们,甚至还有轿子停在铺前,里面坐着哪哪家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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