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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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