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霍拉斯·雷德温说话的底气所在。
奥顿伯爵摸了摸大鼻头,倒也没有生气,坦承道:
“他们中的大多数,先前都是淳朴的平民百姓。
从没离开自己的村庄哪怕十里地,直到几个月前的一天,被我的命令征召来了。
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马瑞魏斯家族华美的旗帜下出发,也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
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
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赢取财富和荣耀,甚至改变自己的身份,成为一名贵族。
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接下来,他们会尝到战争的美妙滋味!”霍拉斯笑道。
在这位高贵的雷德温少爷看来,战争只会带来胜利和荣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对普通人来说,战场上的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们崩溃。”
奥顿伯爵毫不客气道。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霍拉斯听得一愣。
“知道等待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吗?
他们会一次又一次参加战斗,多到数不清。
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
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也会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
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
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或者从活人那儿偷。
当然,若是幸运打了胜战,他们便可以光明正大的掠夺。
杀牛宰羊,强女干女人,掠走财富。
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都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
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
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大人,您说的这些似乎太过悲观了。”
一旁的双胞胎弟弟霍柏·雷德温,有点看不过去了。
“然而,这就是现实!”奥顿伯爵一字一顿道:
“若是打了败战,等待他们的命运会更惨!
他们中会有人不堪忍受,然后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成为一名逃兵。
到了那时,国王、领主和诸神,对他们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
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