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魔幻的,一墙之隔,仿佛不是同一个世界,天津这座大城市虽然名头比不上举世闻名的十里洋行,但风格也与其他城市完全不同。
各种各样的楼房,街道上还拥有有轨电车,城市建设比较具有现代化,小汽车也比较常见,主要是来这里当寓公的人比较多。
只是,城市与郊区完全是两个极端,用贫穷、落后来形容是最为恰当,待在奉天久了,周胜会下意识的认为民国时代的老百姓大概的生活水平都与奉天周边的差不多。
并不是说奉天的普通老百姓日子过得很好,而是能吃饱,营养跟得上,不会面露菜色,原本周胜以为天津周边的老百姓会因为靠近大城市,多少也能像奉天的一样。
一边是高楼大厦,另一边却是小破屋,那些小孩穿的衣服破破烂烂,完全不合身,身上也是脏兮兮,头上还能看见虱子。
这年头,普通老百姓还是很怕当兵的,毕竟军纪一直是个大问题,就连南京的中央军也是如此。
他们团刚刚驻扎的时候,附近的老百姓躲得远远的,就是碰上了也是唯唯诺诺的,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遭了殃。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这是最普遍的情况,兵匪过境不外如是,好在一开始少帅就已经下达了严令,团长林通也一直抓军纪,驻扎到现在,并不存在骚扰百姓的事情发生。
“营长,真的要去那边巡逻吗?那里有可能会碰上洋人的部队啊,他们好像也会巡逻,我可是听说,他们是海军来着,偏偏叫陆战队。”
“我看你是在中东路战争中被敌人吓傻了吧,洋人而已,又不是没见过,都是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脑袋。
一枪过去,照样打出一个窟窿,又不是刀枪不入的。”
“可…”
杨国兴还想挣扎一下,结果被周胜给瞪了回去,知道自己这个样子不好,像个没有胆子的怂货,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巴。
周胜再转头看向三连的士兵,有些人无所畏惧,有些人缩了缩脖子,看着就来气。
又不是第一天巡逻了,不就是在巡逻的路线会与周边的鹰酱家的海军陆战队碰上嘛,有什么好怕的。
每次回来汇报的时候,情况不尽人意,老远就看见他们的巡逻队,居然躲开了,这可是自己都地盘啊,这可是自己国家的土地啊。
气不过的周胜决定亲自带队,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主要是打个样,让他们改掉惧怕洋人的心理。
“出发。”
“是。”
按照往常的路线巡逻,平时根本就用不上这么多人,但周胜觉得还是人多一点,人多势众嘛,总不能每次都带队巡逻吧。
“营长,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毛熊他们之前走下坡路,内战刚结束几年都这么厉害了,那全盛时期的鹰酱国岂不是更厉害。”
“杨国兴,小兴子啊,还有三连的弟兄们,咱们可是在枪林弹雨中滚过来的,死人堆里跑出来的,什么场面没见过。
这个时候可别丢份啊,都他娘的给老子精神点,瞪大眼睛,仰首挺胸的跟着老子走过去就对了,他们要是不服有本事也瞪回来。”
周胜的话一下子在连队里面炸了锅,仔细一想好像还真就这么一回事,死都不怕,还怕这个,况且营长说的也没错啊,昂首挺胸的走过去就对了,输人不输阵,这个时候可不能掉链子啊。
“啊,对,弟兄们,都精神点,别丢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