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南确信自己舍不得失去苏玟。
在最近的半年里,苏玟几乎成为了他灵感的源泉。
也是继他的母亲和奶奶去世后,唯一的温暖。
他绝不能为了该死的欲望,毁掉这份他珍之重之的“友情”。
他又翻了一个身,背对着苏玟,努力的闭上了眼睛。
为了不辜负这份“友情”,司南想,他宁愿禽兽不如。
是的,此时,他还以为这是“友情”。
因为爱情在他的定义里,反而是相识——好感——上床——厌倦——分手。
司南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
出道后,公司跟他有约定,没有公司的允许,他是不可以随便谈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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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之前,他也曾经想过好好的谈一次恋爱。
那是在十一年前,他曾经遇到过的一个来自魔都的女孩。
当时司南在三里屯的一间酒吧唱歌。
每晚都会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
那个女孩的气质很特殊,浑身的书卷气,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有一段时间,女孩每晚都会坐在酒吧的一角,点上一瓶啤酒,静静的自饮自酌。
女孩不像其他来酒吧听他唱歌的女子,她从未找他搭讪过,甚至很少看他。
昏暗的灯光下,喧嚣的酒吧中,女孩却仿佛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
她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像是酒吧中一个不该存在的异类。
司南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想将她拉回俗世。
也许是他认为自己是一滩烂泥,看不得有人在他的领域中故作清高吧。
于是他点了一杯牛奶上前去搭讪。
那一晚,他使出了浑身的解数,终于哄得女孩上了他的摩托车。
司南将女孩带到了自己的秘密基地。
老房子外的那棵黄果树上。
他们一起喝酒聊天。
他情不自禁的将自己不堪的原生家庭故事合盘托出。
当女孩从人性的角度替他分析,其实他的母亲是爱他的时候,他哭了。
然后,他们一起喝了很多很多的酒,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他才知道,女孩确实是失恋了,相识八年的男朋友,劈腿背叛了她。
他虽然跟着女孩一起骂那个混蛋,但是他在心里是感谢那个混蛋的。
如果那个混蛋不劈腿,自己也没有机会认识这样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