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可汗的一百名狼人先攻战士,全员披挂镶铁皮甲,带着铁皮盔,腰间挂着手斧或链锤,一些狼人战士的背后,还扛着河湾产的十字弩。
他们的皮甲只能算是简单的皮背心,在要害部位的内侧镶嵌了铁皮,防御力还没有人族正规步兵的军团链甲高。
在连野民猎手都开始配装军团链甲的河湾,他们这身装备实在有些简陋了,但是在狼人自己眼里,却已经是脱胎换骨。
毕竟他们以前还是原始部落,别说冶铁,就连纺织技术都失去传承了,狩猎全靠尖牙和利爪,生活状态和驱狼原的座狼没有什么区别。
狼人的皮毛本来就相当于一件锁子甲,在穿上这身皮甲背心和铁皮盔,就已经能够在战斗中将致命伤变成重伤,将重伤变成轻伤。
以狼人堪比巨魔的恢复力,只要不致命,重伤很快就能恢复成轻伤,而轻伤根本不影响战斗。
除了镶铁皮甲背心和铁皮头盔,他们身上再无其他护甲,健硕的胳膊和大腿都裸露在外,奔跑间狼毛反射着油光,仿佛黑色的绸缎一般。
两米多高的狼人,四肢着地在要塞两侧的山坡上飞快的攀爬,迅速靠近城墙底下。
加入河湾后,阿可汗一直努力学习河湾文化——或者说努力学习狗头人文化,企图带领族人融入这个包容万族的大部落。
这期间,陆续有狼人翻越险峻的巴克山脉,加入他的氏族,原本三百人的狼人部落,成员也快接近五百。
但阿可汗没有再隐瞒实力,而是配合奥莉薇娅派遣来的小狗头人,认真编户齐民,上缴税收。
而他的守规矩,也给族人换来了应有的尊重,河湾分配地盘的时候会考虑他们,颁布政策的时候会征询他们的意见。
打仗的时候,也会带上他们。
服兵役可不止是义务,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一种,只有征召战士才有获取战利品的机会,奴隶兵和农奴兵可没有。
阿可汗亲近人族的决策,也遭到很多族人的反对,特别是那些年长的长老,清楚人类的狡诈。
他们宁愿继续过原始生活,也要和河湾保持距离。
但阿可汗知道,狼人想要崛起,靠着山里的几百号人是不可能的,短时间里没有和人族抗衡的本钱。
甚至可以说,他们现在连和隔壁的小狗头人部落抗衡的实力都没有。
因为菲莎叫狼人为大狗头人,所以他们也把狗头人叫做小狗头人。
不努力融入河湾,不趁机占据一个席位,结果就只有被孤立,被排挤,被打压,最后将生存空间乖乖交出,滚回自己的山里。
所以当斯壮以席克斯的名义,征召狼人部落作战,并且让他们作为先攻部队率先攻城的时候,阿可汗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率领自己族中最精锐的战士来了。
学会了洗澡和穿衣的狼人,和最初的狗头人一样,迅速从杂毛野兽蜕变成文明种族。
现在的狼人战士,清一色毛光油亮,更显精锐。
一百头狼人战士,就是一百名低阶超凡,有了基本的护甲后,足够对抗十倍数量的人族正规兵。
而他们的身后,还有兰博万率领的一百名豺狼人突击兵和一百名狗头人精锐斥候。
这是已经收编到河湾正规军的狗头人部队,身上的装备都是河湾配发的制式武器,只不过作为轻步兵,他们也只有锁甲衫和皮甲防身。
前面的狼人先攻部队,飞快的靠近城墙,然后一跃而起,手指尖弹出锋利的爪子,死死扣在墙砖的缝隙上,然后徒手向上攀援。
他们选取的进攻路线,是这段城墙的两侧靠山区域,下面是陡峭的山坡,别说攻城塔之类的军械,就连最简单的云梯也没地方架设。
正常的部队根本无法从这里进攻,所以上面的守卫也非常稀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