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近的火炮射击场,席克斯找到了牛头人斯壮,后者正在训练新的狗头人火枪手。
身形矮小的各色狗头人,没有一只毛发完整。
他们毫无队形的簇拥在一起,端着不到一米长的短管火枪,朝三十米外的土坡肆意射击。
他们手里的是狗头人工坊自产的短管火枪,属于菲莎早期研究的前装滑膛燧发枪。
这种短管火枪狗头人铁匠自己也能大量生产,而且操作非常简单,极适合狗头人使用。
那些河湾枪匠练手时制作的不合格产品,也被斯壮收集起来,发放给了自己的火枪手。
只不过它们也有一点点缺点,那就是射程短、威力小、易炸膛、气密性低、根本没准头……
每一次击发,短管火枪都会将霰弹送出三十米外,但杀伤力全看运气。
每一只狗头人火枪手,身上都带着不同程度的伤残。
全程参与火枪研发的席克斯,已经看不上这样的劣质火枪,但对于其他的狗头人来说,这个是堪比魔法道具的大杀器。
一喷子就能轰死一只狗子,贴脸的话,连野猪都能打死。
所有的狗子都沉浸在火枪的轰鸣声中,直到手里的火枪炸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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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壮也很高兴,他手里的火枪,平均下来十次射击,只有一次炸膛,这不就等于杀十个敌人,才会轮到自己?
所以他觉得很划算。
如果说河湾的枪炮实验,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进行大量数据收集,那么狗头人的枪炮实验,就是边训练边实验,用伤亡率得出结论。
一个经验丰富的狗头人火枪手,可以感觉到自己手中的火枪什么时候炸膛,虽然有赌的成分,但存活率远远高于那些新兵。
席克斯看了一会儿狗头人火枪手的训练,觉得很差劲,于是对斯壮道:“我要去攻城,你这些兵行不行?”
斯壮感受到了羞辱,牛眼怒瞪,“我的兵没有不行的!”
“真的吗?那你会陪我去打仗吗?”
斯壮顿时兴奋不已,他已经半年没打仗了,感觉炮管都生锈了,“必须的,斯壮最喜欢打仗!”
“好,人齐了我就叫你!”
说完她将带来的獠猪骑手们交给斯壮,“打造的战猪装甲,可以拿出来用了。”
“好!”
接下来,席克斯又找了许多小伙伴,她跑到河口镇,来到克罗格的身前,“胖狗头人首领,带上你的族人,跟我去打仗!”
“不去。”
席克斯端起单管猎枪,“我是狗头人大将军,你再回答一遍!”
“我,我去。”
“兰博万,陪我去打仗!”
“不去。”
“那我就把你娶五个老婆的事告诉妈妈!”
“好吧……”
等到河湾大屋得到消息,河湾大屋的闯祸精·顽皮狗·小猪倌·狗头人的大将军·兰博·席克斯,早已召齐人马,踏上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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