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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岁月静好(第2页)

秦漠作画的样子认真又好看,炭笔握在他修长的手指间,就像武士握住一枚长剑。鹅黄色的窗纱被海风吹得卷起,他的眼神专注,只看得到画架上的世界。她有时会故意咳嗽一声打扰他,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举着笔,丝毫不为所动。她使劲儿咳,咳得隔壁打扫清洁的保姆阿姨都来敲门,他只漫不经心指指对面的柜子:“嗓子疼?那里有金嗓子喉宝。”只要他拿着画笔,这个世界于他而言就像是无物。她存在于这片无物中,却想生出一点涟漪,引起他的注意,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在秦漠家学画的时间渐渐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再由一个半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其实只是她自己赖着不走,秦漠总是时间一到就开溜。但她不在乎,她宁愿把时间大把大把耗在他的家中,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前她总是把这些时间用来和她的青梅竹马程嘉木一起看电视吃冰激凌做作业,她把这些日常全部牺牲掉,牺牲得十分豪爽丝毫不觉可惜。

而直到三个月后,她才终于弄明白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她喜欢秦漠。一种基于艺术崇拜的喜欢。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因为不像班级里那些早恋的男女同学那样拉拉小手就能满足,它更加炽烈也更加成熟。她想使劲抱住他,尽可能地贴近他,想亲亲他。

她滋生出如此热情大胆的想法,只有十六岁,离十八岁还有两年,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一个小姑娘。

她和程嘉木聊自己的心事。当着程嘉木的面,她能将对秦漠的喜欢铿锵地说出口,但面对秦漠时,却一丝一毫不敢逾矩,连最含蓄的暧昧都不能够。

她觉得他似乎只当她是个小女孩,她画出一幅好作品,他觉得满意时,会从衣服口袋里摸出巧克力来奖励她,就像幼儿园的老师奖励准时出早操的小朋友。

他看她的目光是看一个小孩,并不是看一个女孩。

有一天秦太太开她玩笑,说自从洛洛过来学画画,Stephen的衣服里总是装满糖果,洛洛还是个小孩子呀,这么爱吃糖果。

小孩子三个字深深刺激了她,她鼓着腮帮子生了一下午气,秦漠却照例在课程结束时拿出巧克力放到她手心,她终于鼓起勇气反抗:“我不要吃巧克力。”

秦漠翻着画纸:“我也不吃巧克力,反正最后两个了,不要浪费,好歹把它吃下去。”

她想了想的确也是不能浪费,忍着委屈将巧克力吃下去。第二天,秦漠倒是不再从衣服口袋里摸巧克力来奖励她。但是开始奖励棒棒糖。

程嘉木打击她:“你们没可能的,看年龄,一个七零后一个八零后,一个时代的代沟;看文化背景,一个从小被资本主义腐化一个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意识形态南辕北辙;再看看学历,我就好奇了,他一个硕士和你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能有共同语言吗?”

这些都是事实,她不能反驳。但她下定决心,会将对秦漠的喜欢暗暗埋在心里,为了这喜欢,她要立刻长大,很快赶上他,那时候,他就不能随便拿个巧克力或者棒棒糖来打发她了。她会看着他的眼睛,就像个花丛老手,一点都不紧张惶惑,她要像个情圣一样和他表白:“秦漠,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多年了,你怎么说?”

她靠着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意愿来鞭策自己,学习陡然刻苦,成绩上升的速度好比坐云霄飞车,她妈妈看了成绩单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劲追问她:“你该不是抄别人的才得了这么高的分数吧?”她一边继续刻苦一边在心里暗暗遗憾,要是秦漠早两年出现,搞不好自己就能考上北大了。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暗恋,她想要靠近他,又不敢太靠近他。被这种矛盾的心情折磨,连青蛙跳进池水也能激发愁思。可谓少女情怀总是诗。且还是一首俳句。

终于被她等到一个机会,能够光明正大拥抱他,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是秦漠二十二岁生日,秦太太要办一个舞会,附近的朋友都会来参加。秦漠坐在沙发上边翻报纸边和她说起这件事,侧面被夕阳的余晖映出深沉轮廓,他好看的眉眼微微弯起来:“这个舞会自带舞伴,把你那个小男朋友也带过来吧。”

他误会程嘉木是她的男朋友。她想,这也不能怪他,从童年开始程嘉木就是她最好的玩伴,两人干什么都一起,简直是小区里的风尘双侠。她被秦漠的笑容迷惑,忘了反驳,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重重点头。又觉得让他误会也有好处,只要他觉得程嘉木是她男朋友,她就能安全跟他撒娇,他不会看出什么。她一边痛恨他当她是小妹妹,一边害怕他不再拿她当小妹妹。

她想要和秦漠跳一支舞。

十七岁的她用有限的阅历苦思冥想,童话故事里哪一对公主王子没有一起跳过舞呢,她的要求也不高,就算不是公主,和他跳一支舞总不过分吧。

程嘉木又一次无情地打击她:“你这个要求的确不过分,但关键是你会跳舞吗?”

她用大无畏的目光望向程嘉木,坚定不移地、矢志不渝地,她说:“我可以学。”

程嘉木望着碧蓝的天空沉默片刻,天空尽头是沉寂的海水和一动不动的海底勘油船。

程嘉木向她伸出手:“好吧,蛋挞,我被你的执著打动了,我来教你。”

她身体协调性能不好,痛苦地学了两个星期才学会一支曲子,且只能跳那支曲子,一放别的曲子就跟不上节奏,轻者踩对方的脚,重者踩自己的脚。程嘉木无可奈何,问她:“万一舞会上不放这个曲子你怎么办呢?”

她宝贝地装好舞曲的碟片,安慰程嘉木:“不会的,我自己把这个碟片带去,他们家那一套音响我玩得很熟。”

那个晚上很快到来,十月的天空亮着繁星。

她仔细打扮,穿上一条艳丽的红裙子,特地请她妈妈帮她把头发盘上去,做成一个成熟的发型。在去秦漠家前,她整整吃了两斤冬枣来平复心情,差点就去注射镇定剂。她想让自己别那么紧张,但无法不紧张。

程嘉木挽着她的手走进秦家大门,她不断问他:“你看我的眼影用得合适吗?”“这个口红是不是太浓了?”“项链和裙子会不会不太配啊?”“哎呀,鞋,我得回去换一双颜色浅点儿的鞋。”

程嘉木被她烦得没辙,忍不住对她撂狠话:“你再怎么打扮得成熟,还是个小丫头片子,你以为你这样秦漠就会对你刮目相看?”

她无言以对,半晌开口说:“我没有想让他对我刮目相看,我只想和他跳一支舞,我准备了这么久,还排练了这么久。”

程嘉木目不转睛看了她好一会儿,叹气道:“蛋挞,从前你可不是这样,从前你多高傲,就像个货真价实的公主,拿出点你从前的气势来啊。”

他们走进大厅,舞会已经开始,空气中有各种好闻的味道,被柔软的乐声笼罩。

她在人群中寻找秦漠的身影,一下子就找到。他懒洋洋地靠在窗边,正和面前的一位美女聊天。成熟的,她不认识的美女。她淹没在人群中靠近他们一点,听见几个生僻词汇从美女嘴里说出,生态建筑啊新城市主义什么的,她一个都搞不懂,只好沿着原路退回去,默默坐在角落。

她看着地上发呆,音乐换了又换,感觉已经发了很久的呆。一双皮鞋突然出现在视线底,熟悉得让她瞬间就把心肝脾肺脏一起提到嗓子眼儿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不冷吗?”

周围吵得厉害,她却只听到他的声音,她抬起头来,假装很自然地回答他:“不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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