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派出所。
赵队把俩人带回来之后。
直接就开始调查了。
不过,这种事儿。
无非就是备案个口供。
其实……
没什么好调查的。
热巴给的证据倒是没问题。
从一个正常角度思维来判断。
这导演确实是在暗示想潜规则热巴。
但是!!
重点来了。
是暗示。
所以,
在法律层面。
这是没办法对人进行定罪的。
除非是在对方的逼迫下,
热巴被迫那啥了。
这才能明确定罪。
不然的话,这种暗示性的东西,能有一万个别的借口可以解释。
这方面的知识,律师就专业得多了,搞子应该很清楚。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说。
用另一件事等量代替的概念就是……
一个人站在大街上说,他有点想抢银行。
另一个人则是直接开始抢了。
两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行为。
前者完全是口嗨。
后者则是直接办事儿了。
前者没法定罪,顶多预防。
后者就可以直接定罪。
所以……
最终的结果是,
这件事经过一番协商。
双方就算是互相谅解了。
不过,虽然没有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但这导演可以说是彻底完了。
没办法定罪跟没办法判断一个人的品性完全是两码事。
网友们不是傻子,基本上一眼就知道咋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