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进山打猎?”
田启军心有余悸。
上次进山打猎,他偷了他爷爷的那把三八大盖,被他爷爷追着打,最后,他暴脾气发作,把他爷爷划伤了,导致他爷爷在床上躺了十几天才好。
因为这事,他都快成家里的臭狗屎了,遭到了所有人的嫌弃。
这要是再去偷一次,不仅会把他爷爷活活气死,他自己也将会遭到全家人的暴打。
“有国忠在,你怕个鸟啊!”田树林瞪眼道。
田启军眼睛一亮,“你们能够弄来枪?”
田树林和田俊才等人都摇了摇头。
田国忠也摇头。
田启军道:“那搞个屁啊!我们总不至于赤手空拳地进山去打猎吧?要是碰到兔子、山鸡之类的还行,万一碰到野猪、野狼,甚至是黑熊,怎么办?送死啊?!”
田树林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叹道:“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田俊才看向田国忠,“国忠,你有什么办法?”
田国忠笑道:“你们是睁眼瞎吗?现在我们村正在修路,田建华那苟日的是民兵队长,他手底下的那群民兵不是都发枪了吗?你们难道还借不来一把枪?”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田俊才一拍大腿,“还是国忠有办法!”
田国忠道:“你们谁去借?”
田俊才等人,你看我,我看你,都跟田建华的关系不好,而田建华这苟日的,当初选民兵的时候,也都是在一队和二队选,他们三队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以前,他们三队不论做什么事都是垫底,所以,也没有底气去争取。
于是出现了眼下这一副尴尬的局面。
即便村里的民兵都发了枪,而他们居然借不到。
于是,一个个又看向田国忠。
田国忠瞪眼道:“你们都知道老子跟建华那苟日的不合,你还让我去借?你们去借,都不能提我的名字,要不然,根本借不到。”
田启军骂道:“玛德,当初选民兵的时候,老子嫌麻烦,经常还要搞什么军事演练,老子就没有报名,早知道,老子当时就应该咬咬牙报名了。”
田树林道:“你报名有个鸟用,也要建华能看上你再说!”
田俊才道:“行了,说那些还有毛用,还是先想一想怎么弄到枪吧。”
田国忠看向另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年轻人,“俊耀,我记得我们村有一个民兵,是你姐夫吧?”
田俊耀,瘦瘦弱弱的,身体不是很好。
他跟田国忠他们不一样,他成为二流子,可不是他不想劳动,相反,他很想劳动,只是他的身体不允许,晒太阳不能晒久了,要不然,就会全身发红、起泡、溃烂。
因为这个怪病,他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反倒是村里的这些二流子们愿意跟他玩。
因为他能从家里带来吃的东西。
听到田国忠的问话,戴着巨大草帽的田俊耀点头道:“对,我三姐夫宝光,就是民兵,还是一个小队长。”
闻言,所有人都眼睛发亮地看向他,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要让他去借枪。
田俊耀道:“那我去试一试。”
田俊耀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就去找他三姐夫‘田宝光’去了。
没多久,他又一脸沮丧地回来了。
众人看他两手空空就知道没有借到枪,田启军是个暴脾气,当场就骂道:“你有个毛用!自己三姐夫的枪都借不来。”
田俊耀道:“我三姐夫同意了,但被建华那苟日的看到了,他就问我借枪干什么,我说去打猎,他说我知道个毛线打猎,肯定是帮国忠借的,于是就又抢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