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志愿军和人民军夏季两次攻势的打击,敌人的态度变得较为现实些了。1953年6月15日,停战谈判全部达成协议,按照双方实际控制线,重新划定军事分界线的工作也将完成,签署停战协议在即。
为了促进停战,志愿军和人民军联合司令部于6月15日晚7时发布命令:“从6月16日起,各部队一律停止主动向敌人攻击,但对敌人向我发动的任何进攻,则应坚决地给以打击。”于是,志愿军和人民军的夏季第二次反击作战遂告结束。
正当停战谈判全部达成协议准备签字之际,李承晚集团竟公然破坏协议,从6月17日深夜起,以“就地释放”为名,胁迫人民军被俘人员2。7万多人离开战俘营,押到李承晚军队的训练中心,并且还继续狂妄地叫嚣要“单独干”和“北进”,企图破坏停战的实现。
李承晚这一公然破坏遣俘协议的行为,立即引起了国际上的强烈反响,各国舆论纷纷予以谴责,斥责李承晚是“出卖和平的叛徒”,“不负责任的乖戾小人”,甚至要求美国换马,撤掉这个傀儡。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政府也都谴责李承晚集团的这一行径,并抗议他“破坏联合国司令部的权限”。美国政府则竭力推卸责任,表明此事与其无关。
鉴于这一形势,毛泽东主席于6月19日非常及时地指出,此时帝国主义阵营内部的争吵和分歧正在扩大,“我们必须在行动上有重大表示方能配合形势,给敌方以充分压力,使类似事件不敢再度发生,并便于我方掌握主动”。
6月19日,金日成首相和彭德怀司令员致函质问“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将军,指出这是“有意纵容李承晚集团去实现久已蓄意破坏战俘协议、阻挠停战实现的预谋。我们认为你方必须负起这次事件的严重责任,必须负责立即追回被释放的全部战俘,保证以后绝对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同时质问克拉克:“究竟(‘联合国军’)司令部能否控制南朝鲜政府的军队?”“朝鲜停战包括不包括李承晚集团在内?”要求美方就保证停战协定的实施做出负责的答复。
6月20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彭德怀司令员由北京赴开城,准备办理停战协定签字事宜,途经平壤,给毛泽东主席发了如下一封电报:
“主席:20日晨抵安东,南北朝鲜均降雨,故白日乘车至大使馆,与克农、邓华均通电话。根据目前情况,停战签字须推迟月底似较有利,为加深敌人内部矛盾,拟再给李承晚南朝鲜军以打击,再消灭南朝鲜军1。5万人(6月上半月据邓华说消灭南朝鲜军1。5万人),此意已告邓华妥为布置,拟明21日见金首相,22日去志司面商停战后各项布置,妥否盼示。”
毛泽东主席接到彭德怀司令员电报后,当即复电:“6月20日22时电悉,停战协定签字必须推迟,推迟至何时为适宜,要看情况发展才能决定。再歼灭南朝鲜军万余人极为必要。”
志愿军总部根据毛泽东主席的这一指示,为配合停战谈判,决定狠狠打击李承晚集团。为此,指示各兵团、各军,对原预选目标,如已准备就绪者,应即坚决歼灭之,如新选目标,应即抓紧时间进行准备。对美军及外国帮凶军仍不做主动攻击,但对任何向我进犯之敌均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6月24日,第20兵团向志司电告,拟以他们现在指挥的第67军、68军、60军、54军及志司临时加强给他们的第21军共5个军的强大兵力,在金城以南、北汉江至上所里间25公里的地段上实施进攻,并以拉直金城以南战线,歼灭南朝鲜首都师及第6、第8、第3师为战役目的。7月上旬完成战役准备,7月10日前后发起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