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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庚国近几十年间经济发展迅速,目前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前列。但是很遗憾,繁华与落后总是相对存在的,有日夜笙歌的霓虹乡,自然也有萧瑟破败的“贫民窟”。
洛昱家正是居住在这片远离都市繁华的贫民窟间,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这片的生活配套设施近些年来早已没落,政府也没修葺重建的打算,因此连超市这种都市密集产品在这片区域中也是零零散散的存在。
从他家到附近最近的超市,来回至少需要二十分钟,所以他老子那种好吃懒做的家伙,平日间家只要断烟断酒后就会驱使洛昱跑腿购买。
洛昱也乐于跑腿。一是他家庭环境与学校其他同学相比天差地远,家庭氛围更是每天在呼喝打骂中度过,因而走出去散散心,呼吸下新鲜空气其乐而不为?
二是,他怕怕挨揍。
十五年间已经数不清自己挨过多少打。自他记忆尚模糊时,跟着母亲再婚给现在那个男人,他便开始了日均一挨揍的生活。母亲势弱,脾气同样暴躁,碰上个脾气更为暴戾的丈夫,生活间但凡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吵个天翻地覆,而作为拖油瓶的洛昱,自然成为男女混合双打的出气对象。
他对这个家没有半丝好感。
也对,哪个挨打已挨成习惯的人,看着别人家的其乐融融,会在这样的家庭中感到幸福?
不过,洛昱对这个家中还残存着一丝暖意,就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
这个妹妹是母亲和现在他名义上的老子所生,平日间他妹妹无论是自己父母或那位姐姐抱都会嚎啕大哭,而只要洛昱赶来,他妹妹的哭声会神奇般的戛然而止。洛
昱特别疼爱这个妹妹,尽管两人之间血缘薄淡,但每当看到她那双纯洁无暇的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时,洛昱就会萌生要守护妹妹一辈子的信念。
二十分钟的路程说长不长,在“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的哼哼声中,很快洛昱便带着两包烟和一瓶酒返回到自己楼下。
他刚到楼下,却看到一名脸上虬肉纵横的壮汉,身着西装,两手交叉站在楼梯口一动不动。
洛昱有些奇怪,虽然他家所在的这种都市“鸟不拉屎圈”附近,经常有满身纹身的混混来往,甚至他老子都可以称得上一名混混,但这类人的穿着无一不是背心短裤,t恤马裤,罕见有西装革履的人在这片活动。
有些好奇,他稍微驻足看了那壮汉几眼,却不料那壮汉扭头凶横地瞪了他一样,并开口道:“滚!”
这个“滚”字的声音是如此粗暴直接,吓的洛昱脚底一软,差点把手里的酒瓶甩出去。他也不敢多言语,匆忙跳步往楼梯上行去。
他家在四楼,一晃眼已走到四楼的楼梯拐角处。
他刚转身,甚至目光都未来得及完全转过来,就听得“噗!”,“噗!”,两道极其沉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他前脚刚踩在过道上,就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从屋内滚落出来!
紧跟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光头男跨出屋门,手里端着一把黑乎乎的家伙,朝着那女人的身体又补了几道沉闷的响声。那女人本来还能蠕动,几发沉闷声响过后,她抽搐几下便完全没了声息。
那女人是他的母亲!
那光头男手中持着的是一把消音手枪!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着女人身下不断涌出的红褐色血液,洛昱脑子一片空白。
他浑身僵硬,骨头都在哆嗦着。一个十五岁少年,离生日只剩不到一星期时间,碰上这种只有电视电影中才会的场景,他几乎完全丧失了思考和行动的资本!
“看什么看!滚!”
光头男吹了吹枪口,斜眼瞅到洛昱正浑身颤抖地盯着血泊中的女人,只当是哪家小孩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后被吓傻了,于是凶横地呵斥了一声。
没有老大的吩咐,他也不敢胡乱杀人,不过,吓唬下这孩子还是很爽的。
“还站那干什么!你是谁家的孩子?”
忽然又想到什么,光头男目光凶悍起来,他迈出门槛,枪管也缓缓上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