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不能来。
只要是他不喜欢的,我都不能去抵触他的底线。
面前的红酒,已经被我喝掉了一大半。
我知道,我没有权利这样放纵。
然而,痛心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了。
吧台上的手机响了。
其实,酒吧的摇滚乐,远比手机的铃声要响的多。
我之所以能清楚的确定手机响了,是因为手机发出的亮光提醒了我。
来电显示上“江铭晟”三个字让我觉得很刺眼。
我从来不敢不接他的电话。
但今晚,我想大胆的任性一次,于是我关了机。
如果说,江铭晟的前世是如来佛,那我的前世就一定是孙悟空。
纵然我再怎么挣扎,也终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就像现在,我关了机,又有什么用?
我明明知道,这座城市到处都是他的眼线。
他想找到我,易如反掌。
我趴在吧台上,用一惯迷离的眼神盯着面前快要见底的红酒。
于是,我看到了自己的面孔,像一株紫色的风信子,除了悲伤,再也没有其它的表情。
这样的面孔让我心疼。
可是,我连抚慰自己悲伤的时间都没有,身后传来了“黑白无常”的声音。
“季小姐,江先生在外面等你,你是自己出去,还是让他进来带你出去?”
我吸了吸鼻子,将那还来不及抚慰的悲伤压进心底最深处,毫不犹豫的向酒吧外走去。
年少的时候,我疯狂的喜欢“带我走”这三个字。
现在,我再也不会任性的让任何人带我走。
我学会了,自己走。
深秋的夜,微凉的风,璀璨的灯,和所有的夜晚一样,没有任何变数。
路上的行人都有自己的归宿,我季来茴的人生却无处安放。
前面一百米处停着一辆布加迪,再不识货的人也知道,那是世界品牌车。
是的,我不仅认识这辆车,我还认识车里坐的那个男人。
一百米,并不是没有概念的数字。
就算年近花甲的老人走的再慢,两分钟也可以到达。
而我,却整整走了五分钟。
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前方没有尽头,我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
然而,我可以选择吗?
答案只有一个,没有。
“黑白无常”打开了车门,我坐了进去。